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AH2003190)
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AH2003190)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 (略) (略) )拟公开出租持有的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N0122ADQ*)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公交车广告位包含131辆公交车车身、车内广告位,131辆公交车语音播报广告及40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候车亭广告位包含575个候车亭灯箱广告位,60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及2块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
1、出租标的涉及的131辆公交车车身、车内广告位及40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基本情况:
序号 | 车型 | 数量(辆) | 车身广告位规格 | 单辆公交车车内广告位(个) | 单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个) | |||
灯片 | 拉手 | 档板 | 座位 | |||||
1 | 安凯 (6米) | 1 | 左侧:5.5m*1.02m 右侧:4.05m*1.02m 车尾:1.80m*1.09m | 4 | 15 | 3 | 13 | |
2 | 金旅 (6.5米) | 20 | 左侧:6.1m*1.05m 右前门:2.47m*1.05m 右后门:2.06m*1.05m 车尾:1.88m*1.02m | 4 | 15 | 3 | 13 | 1 |
3 | 中车 (8.5米) | 20 | 左侧:7.8m*0.99m 右前门:2.75m*0.99m 右后门:2.95m*0.99m 车尾:2.05m*1.04m | 7 | 15 | 3 | 20 | |
4 | 金旅 (8.5米) | 10 | 左侧:8.07m*1.14m 右前门:3.24m*1.14 m右后门:2.72m*1.14m车尾:2.11m*0.93m | 6 | 15 | 3 | 17 | 1 |
5 | 安凯 (8.5米) | 40 | 左侧:8.07m*1.06m 右前门:3.21m*1.06m 右后门:2.60m*1.06m 车尾:1.99m*0.87m | 7 | 15 | 3 | 22 | |
6 | 金旅 (10.5米) | 10 | 左侧:10m*1.02m 右前门:3.41m*1.02m 右后门:4.19m*1.02m 车尾:2.13m*1.02m | 8 | 15 | 3 | 28 | |
7 | 金旅XML6105JE VY0C7 (10.5米) | 10 | 左侧:9.95m*1.2m 右前门:3.91m*1.2m 右后门:3.41m*1.2m 车尾:2.12m*1.02m | 6 | 15 | 3 | 27 | 1 |
8 | 金旅 (10.5米) | 20 | 左侧:9.98m*1.20m 右前门:3.25m*1.2m 右后门:4.18m*1.2m 车尾:2.13m*1.03m | 6 | 15 | 3 | 30 | |
合 计 | 131 |
2、出租标的涉及的575个候车亭灯箱广告位,60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及2块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规格基本情况:
序号 | 广告位类型 | 规格 | 数量 |
1 | 候车亭灯箱广告位 | 3.1m*1.5m | 390 |
2 | 3.1m*1.55m | 14 | |
3 | 3.5m*1.55m | 164 | |
4 | 1.89m*0.88m | 3 | |
5 | 1.89*0.89m | 2 | |
6 | 1.0m*1.55m | 1 | |
7 | 2.3m*1m | 1 | |
8 | 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 | 0.89m*0.47m | 60 |
9 | 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 | 3.2*1.6 | 2 |
3、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相关广告位规格尺寸、数量、位置等相关信息详见安徽大众房地产 (略) 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评估明细表。
(三)租赁期限
本次广告位经营权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
(四)特别提示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发布公告中“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三、出租方
(略) (略)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黄山 (略) 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评估机构:安徽大众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17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
评估对象: (略) 屯溪区公交车及候车亭一年期广告经营权。
评估结果:一年期广告经营权评估值为*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4,295,325.00)。
评估备案机构:黄山 (略) 。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经营权租金底价:人民币12,885,975.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1/3。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出租方授予承租方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并按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视同出租方已完成移交,如广告位上有原广告内容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理。
(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规格尺寸、数量、位置等与《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价款。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发布商业广告前,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除公交车车身和LED车尾广告位外,承租方取得的其它广告位不得闲置空版,在无商业广告期间,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且发布公益广告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年总发布量的30%。所有广告发布方案及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如遇重大公益宣传活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安排。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设置发布广告时,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安全设施,且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不得遮挡公交线路指示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略)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涉及广告位版面的维护,对版面破损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保证发布的广告整洁、美观。
(9)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外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分广告位经营权。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车身广告车辆数若因车辆更新、报废或政策性因素减少,或公交站牌、 (略) 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等需要进行调整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同意不调整出租标的租金。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以现状交给出租方,且不要求补偿。自出租方收回经营权之日起,承租方不得继续利用出租标的相关广告位开展广告业务,对于承租方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由承租方负责与各业务单位予以解除或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人民币12,885,975.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营利法人;
2、意向竞租方具有公交车车身广告和公交站台媒体广告运营经验,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运营合同证明;
3、意向竞租方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截至2023年1月31日,意向竞租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8)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5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
(十一)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二)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依据《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59-*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2023年2月24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 (略) (略) )拟公开出租持有的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N0122ADQ*)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公交车广告位包含131辆公交车车身、车内广告位,131辆公交车语音播报广告及40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候车亭广告位包含575个候车亭灯箱广告位,60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及2块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
1、出租标的涉及的131辆公交车车身、车内广告位及40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基本情况:
序号 | 车型 | 数量(辆) | 车身广告位规格 | 单辆公交车车内广告位(个) | 单辆公交车LED车尾广告位(个) | |||
灯片 | 拉手 | 档板 | 座位 | |||||
1 | 安凯 (6米) | 1 | 左侧:5.5m*1.02m 右侧:4.05m*1.02m 车尾:1.80m*1.09m | 4 | 15 | 3 | 13 | |
2 | 金旅 (6.5米) | 20 | 左侧:6.1m*1.05m 右前门:2.47m*1.05m 右后门:2.06m*1.05m 车尾:1.88m*1.02m | 4 | 15 | 3 | 13 | 1 |
3 | 中车 (8.5米) | 20 | 左侧:7.8m*0.99m 右前门:2.75m*0.99m 右后门:2.95m*0.99m 车尾:2.05m*1.04m | 7 | 15 | 3 | 20 | |
4 | 金旅 (8.5米) | 10 | 左侧:8.07m*1.14m 右前门:3.24m*1.14 m右后门:2.72m*1.14m车尾:2.11m*0.93m | 6 | 15 | 3 | 17 | 1 |
5 | 安凯 (8.5米) | 40 | 左侧:8.07m*1.06m 右前门:3.21m*1.06m 右后门:2.60m*1.06m 车尾:1.99m*0.87m | 7 | 15 | 3 | 22 | |
6 | 金旅 (10.5米) | 10 | 左侧:10m*1.02m 右前门:3.41m*1.02m 右后门:4.19m*1.02m 车尾:2.13m*1.02m | 8 | 15 | 3 | 28 | |
7 | 金旅XML6105JE VY0C7 (10.5米) | 10 | 左侧:9.95m*1.2m 右前门:3.91m*1.2m 右后门:3.41m*1.2m 车尾:2.12m*1.02m | 6 | 15 | 3 | 27 | 1 |
8 | 金旅 (10.5米) | 20 | 左侧:9.98m*1.20m 右前门:3.25m*1.2m 右后门:4.18m*1.2m 车尾:2.13m*1.03m | 6 | 15 | 3 | 30 | |
合 计 | 131 |
2、出租标的涉及的575个候车亭灯箱广告位,60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及2块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规格基本情况:
序号 | 广告位类型 | 规格 | 数量 |
1 | 候车亭灯箱广告位 | 3.1m*1.5m | 390 |
2 | 3.1m*1.55m | 14 | |
3 | 3.5m*1.55m | 164 | |
4 | 1.89m*0.88m | 3 | |
5 | 1.89*0.89m | 2 | |
6 | 1.0m*1.55m | 1 | |
7 | 2.3m*1m | 1 | |
8 | 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 | 0.89m*0.47m | 60 |
9 | 候车亭电子屏广告位 | 3.2*1.6 | 2 |
3、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相关广告位规格尺寸、数量、位置等相关信息详见安徽大众房地产 (略) 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评估明细表。
(三)租赁期限
本次广告位经营权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
(四)特别提示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发布公告中“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三、出租方
(略) (略)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黄山 (略) 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评估机构:安徽大众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17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
评估对象: (略) 屯溪区公交车及候车亭一年期广告经营权。
评估结果:一年期广告经营权评估值为*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4,295,325.00)。
评估备案机构:黄山 (略) 。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三年期经营权租金底价:人民币12,885,975.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1/3。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出租方授予承租方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并按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视同出租方已完成移交,如广告位上有原广告内容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理。
(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规格尺寸、数量、位置等与《价格评估报告》(皖大(价)评2023第J0006号)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价款。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发布商业广告前,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除公交车车身和LED车尾广告位外,承租方取得的其它广告位不得闲置空版,在无商业广告期间,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且发布公益广告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年总发布量的30%。所有广告发布方案及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如遇重大公益宣传活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安排。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设置发布广告时,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安全设施,且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不得遮挡公交线路指示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略)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涉及广告位版面的维护,对版面破损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保证发布的广告整洁、美观。
(9)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对外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分广告位经营权。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车身广告车辆数若因车辆更新、报废或政策性因素减少,或公交站牌、 (略) 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等需要进行调整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同意不调整出租标的租金。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以现状交给出租方,且不要求补偿。自出租方收回经营权之日起,承租方不得继续利用出租标的相关广告位开展广告业务,对于承租方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由承租方负责与各业务单位予以解除或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人民币12,885,975.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营利法人;
2、意向竞租方具有公交车车身广告和公交站台媒体广告运营经验,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运营合同证明;
3、意向竞租方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截至2023年1月31日,意向竞租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8)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5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九)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
(十一)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二)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三)交易双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依据《广告位经营权出租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59-*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
(略) (略) 公交车及候车亭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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