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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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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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3000万元

保证金:900元

所在地: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2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18 16:00:00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无锡锡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WXCQZZ23002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3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1家投资方,该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原股东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无锡 (略) 持股70%

新增投资方 持股3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以下四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增资价格(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4、增资情况符合本公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中的持股比例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增资企业流动资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1、增资企业于2021年12月新成立,无2020年财务数据。

2、增资企业承接的无锡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 (略) 重点推进的重大民生项目,本项目资本金(含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约13亿元(项目总投资最终金额以经批复的无锡医疗健康产业园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准)。注册资本以外的项目资本金部分需由原股东和新增投资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同时同比例(即原股东承担70%,约8.4亿元的项目资本金;新增投资人承担30%,约3.6亿元的项目资本金)出资至增资企业。项目总投资剩余75%资金拟由增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3、本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5年,后5年为回购期。合作期内,增资企业或原股东以新增投资方实际出资资金为基数按照不高于4.2%/年(单利)向其支付投资收益。进入回购期,由原股东按照每年回购新增投资方所持增资企业股权的20%的比例进行回购。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回购操作需按照国家有 (略) 收购资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适用)进行。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无锡锡铁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经济开发区清舒道99号雪浪小镇9号楼大公坊共享国际创新中心i-16-03

法定代表人

王克亮

成立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

(万元)

2000

实收资本

(万元)

2000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F6N797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无锡 (略)

100

2

3

4

5

6

7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资产总额

27317.03

47.32

——

负债总额

25319.71

0.00

——

所有者权益

1997.32

47.32

——

营业收入

0.00

0.00

——

利润总额

0.00

-3.58

——

净利润

0.00

-2.68

——

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 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5%(以2022年审计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计算为准,若无2022年审计报告,则以2021年审计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计算为准)。

5、意向投资 (略) 类建造施工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3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现金形式出资。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30%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18日)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 如意向投资方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确定该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2) 如意向投资方不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 (略) 类建设方面的经验、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无锡锡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次浏览

挂牌价:3000万元

保证金:900元

所在地: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2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18 16:00:00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无锡锡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WXCQZZ23002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3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采用公开方式征集1家投资方,该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原股东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无锡 (略) 持股70%

新增投资方 持股3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以下四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增资价格(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4、增资情况符合本公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中的持股比例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增资企业流动资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1、增资企业于2021年12月新成立,无2020年财务数据。

2、增资企业承接的无锡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 (略) 重点推进的重大民生项目,本项目资本金(含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约13亿元(项目总投资最终金额以经批复的无锡医疗健康产业园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准)。注册资本以外的项目资本金部分需由原股东和新增投资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同时同比例(即原股东承担70%,约8.4亿元的项目资本金;新增投资人承担30%,约3.6亿元的项目资本金)出资至增资企业。项目总投资剩余75%资金拟由增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3、本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期5年,后5年为回购期。合作期内,增资企业或原股东以新增投资方实际出资资金为基数按照不高于4.2%/年(单利)向其支付投资收益。进入回购期,由原股东按照每年回购新增投资方所持增资企业股权的20%的比例进行回购。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回购操作需按照国家有 (略) 收购资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适用)进行。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无锡锡铁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经济开发区清舒道99号雪浪小镇9号楼大公坊共享国际创新中心i-16-03

法定代表人

王克亮

成立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

(万元)

2000

实收资本

(万元)

2000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F6N797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无锡 (略)

100

2

3

4

5

6

7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资产总额

27317.03

47.32

——

负债总额

25319.71

0.00

——

所有者权益

1997.32

47.32

——

营业收入

0.00

0.00

——

利润总额

0.00

-3.58

——

净利润

0.00

-2.68

——

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 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5%(以2022年审计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计算为准,若无2022年审计报告,则以2021年审计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计算为准)。

5、意向投资 (略) 类建造施工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照拟投资金额的30%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本次增资采用现金形式出资。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约定将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4、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30%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18日)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 如意向投资方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确定该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2) 如意向投资方不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超过拟引进数量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价格:

(1)增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 (略) 类建设方面的经验、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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