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 (略) 出 (略) 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优质出行, (略) 旅游事业发展,依据《 (略) 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略) 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以潮汕高铁站区、古城区为重点, (略) 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3月底。
二、整治内容及对象
(一)严厉打击出租汽车 (略) 、垄断经营等严重扰 (略) 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各类假冒巡游出租汽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设备、违规收费、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路、不按序排载、恶意阻挠排载、争客抢客、在非指定区域揽客、不按划定区域停放车辆、故意遮挡车内视频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运营中不使用文明用语、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关车费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纠正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差、未在车内公开从业人员信息等不规范行为。
(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出租汽车司乘人员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七) (略) 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连续两次违法违规经营被查处、连续两次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聚众起哄妨碍执法、恶意阻挠排载的车辆及其驾驶员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单位禁止入场经营,情节严重的责令所属企业与驾驶员解除合作,通报全行业不得聘用。
三、监督举报
在专项整治期间, (略) 民、旅客监督举报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出租汽车的典型案例,将对其车辆及驾驶员公开进行曝光。
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公开监督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6日
为进 (略) 出 (略) 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优质出行, (略) 旅游事业发展,依据《 (略) 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略) 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以潮汕高铁站区、古城区为重点, (略) 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3月底。
二、整治内容及对象
(一)严厉打击出租汽车 (略) 、垄断经营等严重扰 (略) 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各类假冒巡游出租汽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设备、违规收费、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路、不按序排载、恶意阻挠排载、争客抢客、在非指定区域揽客、不按划定区域停放车辆、故意遮挡车内视频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运营中不使用文明用语、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关车费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纠正车容车貌不整、车内卫生差、未在车内公开从业人员信息等不规范行为。
(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出租汽车司乘人员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七) (略) 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连续两次违法违规经营被查处、连续两次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聚众起哄妨碍执法、恶意阻挠排载的车辆及其驾驶员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单位禁止入场经营,情节严重的责令所属企业与驾驶员解除合作,通报全行业不得聘用。
三、监督举报
在专项整治期间, (略) 民、旅客监督举报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出租汽车的典型案例,将对其车辆及驾驶员公开进行曝光。
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公开监督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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