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86号翠竹园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001室(产权证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902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86号翠竹园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001室(产权证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1902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定于2023年4月27日11时至2023年4月28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2)新0104执2505号,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86号翠竹园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001室(产权证号:新(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20.67平方米。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30层,该房产位于第10层,设有两部电梯,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南北朝向。建筑年代202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为毛坯,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财产范围是房屋及所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债权债务、抵押权、地下车库、地下室、楼顶阁楼、特许经营权等其他他项权利、财产或权益。根据调查及评估报告显示,该房产无地下室及停车位。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短信方式提前三日报名)。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存在的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据了解,该房产欠缴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物业费合计6371.4元,欠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暖气费合计2654.8元,所有欠缴费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欠缴费通知单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房产所在物业办公室及供热部门调查核实欠费金额。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通过法律程序追索。请竞买人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http://**)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3年5月3日前一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联系电话:*
(略) 新 (略)
2023年3月27日
拍卖公告
(略) 新 (略) 定于2023年4月27日11时至2023年4月28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2)新0104执2505号,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86号翠竹园商住小区5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1001室(产权证号:新(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20.67平方米。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30层,该房产位于第10层,设有两部电梯,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南北朝向。建筑年代202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为毛坯,使用及维护情况较好。财产范围是房屋及所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债权债务、抵押权、地下车库、地下室、楼顶阁楼、特许经营权等其他他项权利、财产或权益。根据调查及评估报告显示,该房产无地下室及停车位。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短信方式提前三日报名)。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存在的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据了解,该房产欠缴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物业费合计6371.4元,欠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暖气费合计2654.8元,所有欠缴费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欠缴费通知单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房产所在物业办公室及供热部门调查核实欠费金额。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须要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通过法律程序追索。请竞买人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http://**)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2023年5月3日前一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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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 (略)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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