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警务用车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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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警务用车拍卖公告

一批警务用车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一批警务用车拍卖

项目编号

E*SQ*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宿财资【2022】49号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3月28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4月12日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转让方概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C;

2.所在地: (略) 洪泽湖路与通达大道交叉口向南约15米;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序号

号牌

车辆品牌

登记

日期

年检至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苏N9045警

尼桑

2012.03

2024.03

8640

8640

5000

2

苏N9090警

东风日产

2013.11

2023.11

10330

10330

5000

3

苏N9705警

东风日产

2014.08

2023.08

12360

12360

5000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宝来旧机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宿宝来评报字(2023年)行政第00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3月13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见公告标的物概况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标的展示

车辆展示时间:4月10号至12号工作时间提前预约,车辆展示地点: (略) 公安局交通 (略) 内(洪泽湖路与通达大道交叉口向南约15米),看车联系人:陈队长,联系电话:*(未实地查验车辆责任自负)。

二、事项说明

1.拍卖的车辆仅限于在车辆登记注册地车管所办理车辆产权变更(过户、脱检年检)手续。成交车辆如需外迁的,竞买人参加拍卖前须向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查询核实尾气排放、转移登记等准入条件,拍卖人不对拍卖成交后能否转移登记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外地户口需上本地车牌的,需提供辖区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因不符合条件报名参拍而导致无法转移登记时,按竞买人违约处理。

2.拍卖人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旧机动车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在使用多年的情况下必然会存在程度不等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大修史、发动机或变速箱故障、零部件缺失损坏、机体漏油渗油、车身破损、表显里程、发动机号变更、车架号重新打刻、三元催化是否存在或更换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

3.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在竞拍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4.买受人需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移交函》向委托人提取拍卖成交车辆。买受人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交付完毕。提车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延迟提车的,延迟期间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需支付停车费用(50元/天),停车费用将从履约保证中直接扣除。自车辆移交时至产权过户期间全部安全责任和车辆保管均由买受人全权负责,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车辆毁损、车辆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负责。

5.车辆按展示现状拍卖和交付,车辆交付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时间由买受人和委托人协商确定,车辆交付时车牌、警灯警报器及警用设备拆除不随车。凡车辆无保险的由买受人先行购买交强险后方可提车,车辆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车辆转出地喷漆后并在转出地车管所办理提档手续。

6.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暂不冲抵车款,车辆过户后凭权属转移后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退回履约保证金。车辆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交易发票、脱检、改漆、补证等费用),凡车辆座椅、备胎等零部件缺失的,由买受人自行配置,过户时间限定在公示结束后30内,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权属转移登记的,每天按成交价1%收取滞纳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严重超期的由公安部门追缴车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 宿财资【2022】49号;

2.苏宿宝来评报字(2023年)行政第0005号;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3.2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竞买承诺书;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1采用银行保函的,竞买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3.2.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竞买人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4月12日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1.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1.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3.处置方式:

3.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过户完毕后,交易中心在收到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3.2未成交竞拍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4.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4.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4.7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4.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4.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中介机构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1.竞价时间:

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3年4月13号上午9:00

20分钟

60秒

2

2023年4月13号上午9:30

20分钟

60秒

3

2023年4月13号上午10:00

20分钟

60秒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加价幅度:200元或其倍数

4.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5.拍卖成交

5.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5.2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须缴至下方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账号:*22

开户行: (略) 宿迁分行城中支行

(四)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承诺函》为准。

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陈队长

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运河路18-42号(东城水岸)

附件

《竞买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竞买须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一批警务用车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一批警务用车拍卖

项目编号

E*SQ*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宿财资【2022】49号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3月28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4月12日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转让方概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C;

2.所在地: (略) 洪泽湖路与通达大道交叉口向南约15米;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序号

号牌

车辆品牌

登记

日期

年检至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苏N9045警

尼桑

2012.03

2024.03

8640

8640

5000

2

苏N9090警

东风日产

2013.11

2023.11

10330

10330

5000

3

苏N9705警

东风日产

2014.08

2023.08

12360

12360

5000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宝来旧机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宿宝来评报字(2023年)行政第0005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3月13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见公告标的物概况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标的展示

车辆展示时间:4月10号至12号工作时间提前预约,车辆展示地点: (略) 公安局交通 (略) 内(洪泽湖路与通达大道交叉口向南约15米),看车联系人:陈队长,联系电话:*(未实地查验车辆责任自负)。

二、事项说明

1.拍卖的车辆仅限于在车辆登记注册地车管所办理车辆产权变更(过户、脱检年检)手续。成交车辆如需外迁的,竞买人参加拍卖前须向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查询核实尾气排放、转移登记等准入条件,拍卖人不对拍卖成交后能否转移登记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外地户口需上本地车牌的,需提供辖区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因不符合条件报名参拍而导致无法转移登记时,按竞买人违约处理。

2.拍卖人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旧机动车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在使用多年的情况下必然会存在程度不等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车、大修史、发动机或变速箱故障、零部件缺失损坏、机体漏油渗油、车身破损、表显里程、发动机号变更、车架号重新打刻、三元催化是否存在或更换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

3.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在竞拍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4.买受人需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移交函》向委托人提取拍卖成交车辆。买受人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交付完毕。提车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延迟提车的,延迟期间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需支付停车费用(50元/天),停车费用将从履约保证中直接扣除。自车辆移交时至产权过户期间全部安全责任和车辆保管均由买受人全权负责,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车辆毁损、车辆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负责。

5.车辆按展示现状拍卖和交付,车辆交付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时间由买受人和委托人协商确定,车辆交付时车牌、警灯警报器及警用设备拆除不随车。凡车辆无保险的由买受人先行购买交强险后方可提车,车辆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车辆转出地喷漆后并在转出地车管所办理提档手续。

6.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暂不冲抵车款,车辆过户后凭权属转移后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退回履约保证金。车辆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交易发票、脱检、改漆、补证等费用),凡车辆座椅、备胎等零部件缺失的,由买受人自行配置,过户时间限定在公示结束后30内,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权属转移登记的,每天按成交价1%收取滞纳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严重超期的由公安部门追缴车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 宿财资【2022】49号;

2.苏宿宝来评报字(2023年)行政第0005号;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3.2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竞买承诺书;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1采用银行保函的,竞买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3.2.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竞买人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4月12日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1.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1.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3.处置方式:

3.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过户完毕后,交易中心在收到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3.2未成交竞拍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4.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4.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4.7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4.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4.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中介机构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1.竞价时间:

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3年4月13号上午9:00

20分钟

60秒

2

2023年4月13号上午9:30

20分钟

60秒

3

2023年4月13号上午10:00

20分钟

60秒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加价幅度:200元或其倍数

4.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5.拍卖成交

5.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5.2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须缴至下方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账号:*22

开户行: (略) 宿迁分行城中支行

(四)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承诺函》为准。

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陈队长

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运河路18-42号(东城水岸)

附件

《竞买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竞买须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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