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商铺和车位-发布时间:2023年3月28日11:48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商铺和车位-发布时间:2023年3月28日11:48
(略) (略) 名 (略) 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商铺和车位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28日 11:48
(略) (略) 管理人将2023年4月12日10时至2023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名 (略) 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商住用地,面积为113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74年2月6日止。本次拍卖标的为建设在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综艺广场101商铺、201商铺、301商铺、401商铺、501商铺、负一层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商铺六层活会馆、负二层地下车位113个的所有权以及负三层114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竞拍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商铺
序号 | 粤房地权证 | 物业地址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用途 | 抵押权人 |
1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负一层 | 5,584.30 | 5,366.04 | 非住宅(商业) | 中国东方 (略) (略) |
2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101 | 4,871.28 | 4,221.02 | 非住宅(商业) | (略) 东莞分行 |
3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201 | 6,033.25 | 4,097.59 | 非住宅(商业) | (略) 东莞分行 |
4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301 | 6,121.98 | 5,043.69 | 非住宅(商业) | 东莞农村 (略) 万江支行 |
5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401 | 6,022.59 | 4,997.61 | 非住宅(商业) | (略) 深圳分行 |
6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501 | 6,126.57 | 5,083.89 | 非住宅(商业) | 中国东方 (略) (略) |
(二)六层建筑物
序号 | 产权证号 | 物业地址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无证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钢结构房屋 | 629.97 | / |
2 | 无证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活会馆 | 108.64 | / |
(三)车位
序号 | 物业地址 | 名称 | 拍卖对象 | 用途 | 车位数量(个) | 抵押权人 |
1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负二层地下车位 | 所有权 | 车位 | 113 | (略) 东莞分行 |
2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负三层人防车位(使用权) | 使用权 | 车位 | 114 | / |
拍卖标的详情见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381,239,708元,保证金:57,185,956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温律师*、戴律师*;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20层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二)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预约看样。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约定时间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5时至17时期间。
三、优先购买权
(一)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管理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二)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自然人参加竞买提供身份证,单位参加竞买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购买的,管理人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以381,239,708元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本次拍卖保证金为57,185,956元。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注明“(2020)粤19破3号;款项性质:商铺及车位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竞买保 (略) 破产财产。
七、移交与过户
(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略) 管理人处(地址: (略) 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商讨标的物交接安排事宜。
(二)交接时间
管理人 (略) 出具裁定书后将标的物整体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交付日 (略) 出具的裁定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大部分拍卖标的物已办理了产权登记,对于办理了产权登记的拍卖标的, (略) 将出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供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部分拍卖标的,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 (略) 是否出具裁定书,财产登记、过户、移交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四)税费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拍卖物为净值拍卖)。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罚款、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八、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本次以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进行净值拍卖,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并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参与竞价。
拍卖标的的面积等信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登记情况与现状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交款项、罚款、恢复原状、完善手续、两证合一、过户限制或无法过户等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就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竞买人从管理人处查看的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认定风险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和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商铺
1.本标的物的负一至五层商铺原 (略) (略) 使用,现《租赁合同》、《延期协议书》均已经期满, (略) (略) 于2023年2月8日前已经撤场并将商铺交回给管理人接管。
2. 目前,管理人将标的物中原 (略) 士多 (略) 、 (略) 的商铺继续租赁,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管理人有权提前15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按照约定将商铺返还给管理人接管。
3.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租赁情况、《租赁合同》,竞买人可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向管理人申请调档查阅,管理人仅以掌握到的资料提供给竞买人,管理人提供给竞买人查阅的《租赁合同》等资料仅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的参考,不作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保证。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须自行核实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真实性,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现状及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租赁情况存在不合法性、不真实等方面的瑕疵为由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特别注意。
4.拍卖标的物交接完成之前拍卖标的所产生的租金或占有使用费及有关权利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畴。标的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租 (略) 管理人收取,交接完成之日(含当日)后拍卖标的的收益权全部归属买受人。
5.拍卖标的所包含的商铺均设有抵押,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才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拍卖标的现存在有相关司法查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时查封可能尚未全部解除且无法 (略) 解封的具体时间。基于此,抵押登记注销以及查封解除将可能会导致拍卖标的的过户时间延迟,竞得者需承担拍卖标的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6.标的物于2007年起处于有租约状态,原有的商铺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商铺平面图仅供参考了解标的物的大致位置,有意竞买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以现状为准。
7.1.2020年7月2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向管理 (略) 2018年至2019年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各种税款本金为*.15元、滞纳金*.36元,管理人对上述申报的税款及滞纳金予以认定, (略) (略) (略) 已裁定确认该笔债权(税务债权为*.37元,普通债权为*.81元),该笔债权将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清偿。
7.2. 2022年9月27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向管理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略)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元。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于2023年1月30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该笔税款产生的应税行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核,初步确认债权本金为*.5元,债权性质为税款债权,具体税款金额及性质最 (略) 裁定确认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所申报的上述债权(税务债权为人民币*.37元,普通债权为人民币*.81元)和《税务事项通知书》上的载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人民币*.5元,因受清偿顺序的影响,该部分税款本金、滞纳金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受偿的情况。如未能全额清偿,未能清偿的税款本金、滞纳金等在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后行使物权的过程中造成障碍,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风险。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8.上述拍卖标的,管理人暂未发现存在欠交电费、水费的情形,请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如存在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9.关于物业管理的情况,2017年8月15日, (略) (略) 登 (略) 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包括住宅、商铺、车库、会所、共用设施、共用设备、绿地等,合同期限至2027年9月14日止等;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 (略) 登 (略) 合同已经解除, (略) 登 (略) 不予认可,管理人 (略) (略) 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经解除,该案经一审判 (略) 的全部诉讼请求,管理人已经依法提起了 (略) (略) ,如竞买人需要了解案件情况,请自行向管理人提出,如参加竞拍视为已经知悉案件情况并愿意接受该案最终判决结果,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 (略) 登 (略) 就《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计算物业管理费的方式发生争议,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主张商铺、六层钢结构等房屋按照5元/平方米/月,车位管理费70元/个/月计算物业管理费,管理人确认申报的债权为共益债务,但对于物业管理费计算的标准、构成、管理服务情况、支付金额等不予认可。 (略) 登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该案目前正在一审中,案号为(2022)粤19民初295号,如竞买人需要了解案件情况,请自行向管理人提出,如参加竞拍视为已经知悉案件情况并愿意接受该案判决结果,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10.管理人未接管到上述标的的房产证/产权登记证书的原件,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影响产权过户的时间),买受人须自行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清楚产权过户手续,谨慎竞拍。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二)六层建筑物
1. 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及活会馆均属于未经产权登记的无证建筑物,即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略) 不予出具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单位对上述涉案标的物有关情况作详细全面的咨询了解,应当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标的物情况以交付时为准。由买受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 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及活会馆是否具有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均无法确认,可能存在纠纷及被拆除等风险。上述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有违法、违章搭建等问题,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义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承担(包括负担相关费用等)。若因拍卖标的内部部分结构或与相邻不动产部分结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隔墙打通、重新分割使用、占用公共面积等,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等。
3. 商铺六层外墙(靠近莞太路一侧)悬挂着LED电子显示屏, (略) 登 (略) 提供资料向管理人主张该显示屏的权属归其所有,因此其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围。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和向管理人了解LED电子显示屏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或依法主张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风险。同时,管理人发现建筑物上发布有不明广告,买受人可进行清理并依法主张权利,但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三)车位
1. 负二层的113个停车位均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略) 东莞分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才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负二层的车位存在有相关司法查封和轮候查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时查封可能尚未全部解除且无法 (略) 解封的具体时间。基于此,抵押登记注销以及查封解除将可能会导致拍卖标的的过户时间延迟,竞得者需承担拍卖标的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2. 负二层的车位均有权属证书,但管理人未接管到产权登记证书的原件,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影响产权过户的时间),买受人须自行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清楚产权过户手续,谨慎竞拍。 (略) 将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3. 本次拍卖标的中包含负三层114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之规定,权利人对人防车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同时需对人防车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只可做停车使用,不能改变其现状或做其他用途。不得影响防空功能,战时国家无条件征用。
4. 负三层的人防车位未经产权登记,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请竞买人自行考虑风险。
(四)其他说明
1.由于综艺广场大厦的定位是以高档次、标志性建筑来考虑的,所以在环境方面有较高的要求,为了提升大厦价值,法定代表人邓新伟以 (略) (略) ( (略) )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覆盖鸿福河道。2004年3月10日, (略) 水利局作出东水利复【2004】29号批复,该批复主要载明:“1、同意贵公司对鸿福河107国道至银城酒店河道进行覆盖;2、覆盖河道总长约295米;3、要求河道设计过流能力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4、覆盖工程完成后可进行绿化作为休闲区,不得在上面建设构筑物,不得作为经商场所。”, (略) 实际投资建设,河道覆盖后空地围蔽设置了停车场,覆盖后的 (略)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红线图内,但围蔽的停车场存在占用了红线图内部分国有使用权土地。 (略) (略) 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停车场的收入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因此,该停车 (略) (略) 进行管理,所得收入实际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减少了破产共益债务的支出。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如认为需要可向管理人查阅河道覆盖的资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认为存在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可依法主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但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2.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C出入口位于综艺广场地面停车场,现正在施工,需临时施工用地,待施工后C出入口出地面位置需征用永久性征用土地, (略) 项目用地面积及地面广场停车位数量将相应减少,同时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 (略) 获得补偿,属于在破产程序中应当取得的破产财产,因此,对于以上临时施工用地补偿和永久性征用土地补偿无论何时发放均应当由管理人接管和处置,买受 (略) 或管理人就以上费用主张权利。
3.本次拍卖中,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情况和评估价格仅为破产清算程序中实施财产处置行为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交付和价值评定的依据。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以及自行评判拍卖标的的价值,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现状及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短缺、质量、性能、合法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4. (略) 中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等保障系统均列入本次评估价值范围,因该部分属于建筑物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辅助配套设施,属于商铺及住宅的共用配套附属建筑物,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中也对附属配套建筑物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5.管理人公示的有关拍卖标的属性、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法院、 (略) 和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法院、 (略) 以及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拍卖标的面积差异、拍卖标的瑕疵、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与登记状况之间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标的,由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竞买人须在参加竞买前自行核实。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由此导致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 (略) (略) 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部分文件需竞拍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再予以提供,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拍人竞买成功后,对于拍卖款,买受人要求开票可以与管理人沟通,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十二、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温律师*、戴律师*,联系地址: (略) 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UCC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第20层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纪检电话:0769-*。
(略) (略) 民五庭咨询电话(仅限于咨询、反映管理人拍卖工作情况,具体拍卖问题请联系管理人):0769-*.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略) (略) 名 (略) 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商铺和车位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28日 11:48
(略) (略) 管理人将2023年4月12日10时至2023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名 (略) 南城街道鸿福路8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商住用地,面积为113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74年2月6日止。本次拍卖标的为建设在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综艺广场101商铺、201商铺、301商铺、401商铺、501商铺、负一层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商铺六层活会馆、负二层地下车位113个的所有权以及负三层114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竞拍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商铺
序号 | 粤房地权证 | 物业地址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用途 | 抵押权人 |
1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负一层 | 5,584.30 | 5,366.04 | 非住宅(商业) | 中国东方 (略) (略) |
2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101 | 4,871.28 | 4,221.02 | 非住宅(商业) | (略) 东莞分行 |
3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201 | 6,033.25 | 4,097.59 | 非住宅(商业) | (略) 东莞分行 |
4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301 | 6,121.98 | 5,043.69 | 非住宅(商业) | 东莞农村 (略) 万江支行 |
5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401 | 6,022.59 | 4,997.61 | 非住宅(商业) | (略) 深圳分行 |
6 | 莞字第*号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商铺501 | 6,126.57 | 5,083.89 | 非住宅(商业) | 中国东方 (略) (略) |
(二)六层建筑物
序号 | 产权证号 | 物业地址 | 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无证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钢结构房屋 | 629.97 | / |
2 | 无证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活会馆 | 108.64 | / |
(三)车位
序号 | 物业地址 | 名称 | 拍卖对象 | 用途 | 车位数量(个) | 抵押权人 |
1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负二层地下车位 | 所有权 | 车位 | 113 | (略) 东莞分行 |
2 | (略) 南城区鸿福路83号综艺广场 | 负三层人防车位(使用权) | 使用权 | 车位 | 114 | / |
拍卖标的详情见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381,239,708元,保证金:57,185,956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温律师*、戴律师*;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20层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二)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预约看样。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约定时间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5时至17时期间。
三、优先购买权
(一)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管理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二)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自然人参加竞买提供身份证,单位参加竞买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购买的,管理人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以381,239,708元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本次拍卖保证金为57,185,956元。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注明“(2020)粤19破3号;款项性质:商铺及车位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竞买保 (略) 破产财产。
七、移交与过户
(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 (略) 管理人处(地址: (略) 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商讨标的物交接安排事宜。
(二)交接时间
管理人 (略) 出具裁定书后将标的物整体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交付日 (略) 出具的裁定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大部分拍卖标的物已办理了产权登记,对于办理了产权登记的拍卖标的, (略) 将出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供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部分拍卖标的,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 (略) 是否出具裁定书,财产登记、过户、移交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四)税费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拍卖物为净值拍卖)。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罚款、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相关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八、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本次以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进行净值拍卖,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并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参与竞价。
拍卖标的的面积等信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登记情况与现状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交款项、罚款、恢复原状、完善手续、两证合一、过户限制或无法过户等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就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竞买人从管理人处查看的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认定风险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和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商铺
1.本标的物的负一至五层商铺原 (略) (略) 使用,现《租赁合同》、《延期协议书》均已经期满, (略) (略) 于2023年2月8日前已经撤场并将商铺交回给管理人接管。
2. 目前,管理人将标的物中原 (略) 士多 (略) 、 (略) 的商铺继续租赁,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管理人有权提前15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按照约定将商铺返还给管理人接管。
3.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租赁情况、《租赁合同》,竞买人可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向管理人申请调档查阅,管理人仅以掌握到的资料提供给竞买人,管理人提供给竞买人查阅的《租赁合同》等资料仅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的参考,不作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保证。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须自行核实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真实性,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现状及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租赁情况存在不合法性、不真实等方面的瑕疵为由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特别注意。
4.拍卖标的物交接完成之前拍卖标的所产生的租金或占有使用费及有关权利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畴。标的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租 (略) 管理人收取,交接完成之日(含当日)后拍卖标的的收益权全部归属买受人。
5.拍卖标的所包含的商铺均设有抵押,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才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拍卖标的现存在有相关司法查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时查封可能尚未全部解除且无法 (略) 解封的具体时间。基于此,抵押登记注销以及查封解除将可能会导致拍卖标的的过户时间延迟,竞得者需承担拍卖标的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6.标的物于2007年起处于有租约状态,原有的商铺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商铺平面图仅供参考了解标的物的大致位置,有意竞买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以现状为准。
7.1.2020年7月2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向管理 (略) 2018年至2019年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各种税款本金为*.15元、滞纳金*.36元,管理人对上述申报的税款及滞纳金予以认定, (略) (略) (略) 已裁定确认该笔债权(税务债权为*.37元,普通债权为*.81元),该笔债权将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清偿。
7.2. 2022年9月27日,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向管理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略)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元。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于2023年1月30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该笔税款产生的应税行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核,初步确认债权本金为*.5元,债权性质为税款债权,具体税款金额及性质最 (略) 裁定确认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所申报的上述债权(税务债权为人民币*.37元,普通债权为人民币*.81元)和《税务事项通知书》上的载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人民币*.5元,因受清偿顺序的影响,该部分税款本金、滞纳金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受偿的情况。如未能全额清偿,未能清偿的税款本金、滞纳金等在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后行使物权的过程中造成障碍,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风险。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8.上述拍卖标的,管理人暂未发现存在欠交电费、水费的情形,请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如存在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 (略) 、上拍机构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9.关于物业管理的情况,2017年8月15日, (略) (略) 登 (略) 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包括住宅、商铺、车库、会所、共用设施、共用设备、绿地等,合同期限至2027年9月14日止等;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 (略) 登 (略) 合同已经解除, (略) 登 (略) 不予认可,管理人 (略) (略) 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经解除,该案经一审判 (略) 的全部诉讼请求,管理人已经依法提起了 (略) (略) ,如竞买人需要了解案件情况,请自行向管理人提出,如参加竞拍视为已经知悉案件情况并愿意接受该案最终判决结果,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 (略) 登 (略) 就《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计算物业管理费的方式发生争议,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主张商铺、六层钢结构等房屋按照5元/平方米/月,车位管理费70元/个/月计算物业管理费,管理人确认申报的债权为共益债务,但对于物业管理费计算的标准、构成、管理服务情况、支付金额等不予认可。 (略) 登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该案目前正在一审中,案号为(2022)粤19民初295号,如竞买人需要了解案件情况,请自行向管理人提出,如参加竞拍视为已经知悉案件情况并愿意接受该案判决结果,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
10.管理人未接管到上述标的的房产证/产权登记证书的原件,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影响产权过户的时间),买受人须自行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清楚产权过户手续,谨慎竞拍。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二)六层建筑物
1. 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及活会馆均属于未经产权登记的无证建筑物,即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略) 不予出具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单位对上述涉案标的物有关情况作详细全面的咨询了解,应当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标的物情况以交付时为准。由买受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 商铺六层钢结构房屋及活会馆是否具有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均无法确认,可能存在纠纷及被拆除等风险。上述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有违法、违章搭建等问题,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义务等)以及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承担(包括负担相关费用等)。若因拍卖标的内部部分结构或与相邻不动产部分结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隔墙打通、重新分割使用、占用公共面积等,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等。
3. 商铺六层外墙(靠近莞太路一侧)悬挂着LED电子显示屏, (略) 登 (略) 提供资料向管理人主张该显示屏的权属归其所有,因此其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围。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和向管理人了解LED电子显示屏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或依法主张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风险。同时,管理人发现建筑物上发布有不明广告,买受人可进行清理并依法主张权利,但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三)车位
1. 负二层的113个停车位均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略) 东莞分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才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负二层的车位存在有相关司法查封和轮候查封,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时查封可能尚未全部解除且无法 (略) 解封的具体时间。基于此,抵押登记注销以及查封解除将可能会导致拍卖标的的过户时间延迟,竞得者需承担拍卖标的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2. 负二层的车位均有权属证书,但管理人未接管到产权登记证书的原件,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影响产权过户的时间),买受人须自行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清楚产权过户手续,谨慎竞拍。 (略) 将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3. 本次拍卖标的中包含负三层114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之规定,权利人对人防车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同时需对人防车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只可做停车使用,不能改变其现状或做其他用途。不得影响防空功能,战时国家无条件征用。
4. 负三层的人防车位未经产权登记,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确认后由管理人移交给买受人,请竞买人自行考虑风险。
(四)其他说明
1.由于综艺广场大厦的定位是以高档次、标志性建筑来考虑的,所以在环境方面有较高的要求,为了提升大厦价值,法定代表人邓新伟以 (略) (略) ( (略) )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覆盖鸿福河道。2004年3月10日, (略) 水利局作出东水利复【2004】29号批复,该批复主要载明:“1、同意贵公司对鸿福河107国道至银城酒店河道进行覆盖;2、覆盖河道总长约295米;3、要求河道设计过流能力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4、覆盖工程完成后可进行绿化作为休闲区,不得在上面建设构筑物,不得作为经商场所。”, (略) 实际投资建设,河道覆盖后空地围蔽设置了停车场,覆盖后的 (略)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红线图内,但围蔽的停车场存在占用了红线图内部分国有使用权土地。 (略) (略) 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停车场的收入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因此,该停车 (略) (略) 进行管理,所得收入实际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减少了破产共益债务的支出。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如认为需要可向管理人查阅河道覆盖的资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认为存在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可依法主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但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 (略) 和管理人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对此予以注意。
2.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C出入口位于综艺广场地面停车场,现正在施工,需临时施工用地,待施工后C出入口出地面位置需征用永久性征用土地, (略) 项目用地面积及地面广场停车位数量将相应减少,同时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 (略) 获得补偿,属于在破产程序中应当取得的破产财产,因此,对于以上临时施工用地补偿和永久性征用土地补偿无论何时发放均应当由管理人接管和处置,买受 (略) 或管理人就以上费用主张权利。
3.本次拍卖中,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情况和评估价格仅为破产清算程序中实施财产处置行为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交付和价值评定的依据。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以及自行评判拍卖标的的价值,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现状及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短缺、质量、性能、合法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4. (略) 中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等保障系统均列入本次评估价值范围,因该部分属于建筑物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辅助配套设施,属于商铺及住宅的共用配套附属建筑物,深和评报字[2022]第(房)DC0700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中也对附属配套建筑物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5.管理人公示的有关拍卖标的属性、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法院、 (略) 和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法院、 (略) 以及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拍卖标的面积差异、拍卖标的瑕疵、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与登记状况之间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标的,由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竞买人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竞买人须在参加竞买前自行核实。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由此导致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 (略) (略) 按照合同约定交还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部分文件需竞拍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再予以提供,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拍人竞买成功后,对于拍卖款,买受人要求开票可以与管理人沟通,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十二、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温律师*、戴律师*,联系地址: (略) 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UCC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第20层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纪检电话:0769-*。
(略) (略) 民五庭咨询电话(仅限于咨询、反映管理人拍卖工作情况,具体拍卖问题请联系管理人):0769-*.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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