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971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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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9713b9)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标的名称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项目编码DSCQ2023DC* 挂牌价格40.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28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名称为“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 (略) 湖滨路北段(简阳绿道G段),周围交通便利,人流量高。本次出租的标的面积为室内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现处于空置状态,权属清晰未抵押。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0.2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D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射洪坝街道龙颈路233号映山岭秀S3-2楼、S3-3楼
注册资本(万元)115,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生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U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请示、报告批签单
批准日期2023-03-23
批准文号88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0.5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本次招租,承租方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已)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及欠付的费用,出租方于租赁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罚款及欠缴水电气费用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房屋租金、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相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于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十日内补足。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6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且在房屋交付当日一次性付清首年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承诺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

1.严格按照出租标的用途使用,仅用于特色小吃、轻餐饮、便利店、咖啡、酒吧、休闲茶室等无烟污染的经营模式使用不得另做他用。

2.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地利用,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原房屋用途,不得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装修;不得设置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符合消防、规划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资产所在物业管理要求等,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房屋实施转租、分租、转让和交换;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4.租赁期间不得污损或毁坏公共部位及其设备和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放置货物、家具、垃圾、不得堵塞上述地段的通行,并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

5.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非法的活动。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带进或存放在房屋内。

6.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并无偿归招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为维护绿道生态环境及整体形象,本次招租的标的中涉及的220㎡屋顶露台和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禁止外摆有烟污染的餐饮摊位(例如:火锅、烧烤等)。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

(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产权状况

(1)出租标的名称: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2)位置: (略) 湖滨路北段

(3)面积: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

2、房屋现状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名称为“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 (略) 湖滨路北段(简阳绿道G段),周围交通便利,人流量高。本次出租的标的面积为室内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现处于空置状态,权属清晰未抵押。

3、出租用途:特色小吃、轻餐饮、便利店、咖啡、酒吧、休闲茶室等经营模式。(驿站经营业态需与绿道整体形象搭配,与便民惠民功能相结合,无-烟污染的业态)。

4、免租期优惠政策:对承租人给予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计入租赁期,免租金),在承租第一年的首个付款周期(每12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中扣除。

5、合同期限内,租金递增方式为:首年租金为本次公开招租的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按每【12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并在房屋交付当日向出租方支付首年首期的12个月租金(扣除2个月免租期租金后实付10个月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此后,承租方应在【12个月】到期前的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后12个月租金。“12个月”是指从《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算之日起12个月。租金中不包含物业服务费、不包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若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出租以标的的现状进行招租,以本次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且面积的变化不影响本次出租及出租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出租范围、位置、面积和环境状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必须取得营业许可证后才可开展经营。

9、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本次出租标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凡私自转租、转借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执行门前四包,应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并承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垃圾清运、消防维保、安全保卫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承租方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垃圾清运、消防维保、安全保卫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自行维修维护、装修、生意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12、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出现房屋漏水、墙面裂缝、管道堵塞等,由承租方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

13、本次公开招租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由出租方收回重新组织招租,原承租方不享有优先租赁权,其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并无偿归招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承租方破坏了租赁物的主体结构,须负责恢复原貌并承担所有费用。

14、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延期退回租赁物的,每延期1日,按当年每日租金的双倍收取罚金。

15、本次出租资产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义务,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不予退还承租方已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若在合同租赁期间房屋因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被拆迁,政府补偿的经营损失归承租方所有。

16、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略) 委、市政府或出租方社会声誉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

17、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已)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0万元的转让费给出租方,出租方在合同生效且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转让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接给承租方。

18、为维护绿道生态环境及整体形象,本次招租的标的中涉及的220㎡屋顶露台和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禁止外摆有烟污染的餐饮摊位(例如:火锅、烧烤等)。

19、本次公开招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涉及应该向西南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0、本次出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和出租方签订《消防与安全责任书》。

21、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

22、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时签署承租方承诺函。

23、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其他事项详见《资产租赁合同》、《承诺函》、《消防与安全责任书》等。

2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1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消防安全责任书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标的名称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项目编码DSCQ2023DC* 挂牌价格40.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28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名称为“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 (略) 湖滨路北段(简阳绿道G段),周围交通便利,人流量高。本次出租的标的面积为室内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现处于空置状态,权属清晰未抵押。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0.2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D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射洪坝街道龙颈路233号映山岭秀S3-2楼、S3-3楼
注册资本(万元)115,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生
所属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U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请示、报告批签单
批准日期2023-03-23
批准文号88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0.5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本次招租,承租方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已)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及欠付的费用,出租方于租赁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罚款及欠缴水电气费用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房屋租金、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相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损害赔偿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于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十日内补足。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6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且在房屋交付当日一次性付清首年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承诺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

1.严格按照出租标的用途使用,仅用于特色小吃、轻餐饮、便利店、咖啡、酒吧、休闲茶室等无烟污染的经营模式使用不得另做他用。

2.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地利用,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原房屋用途,不得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装修;不得设置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符合消防、规划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资产所在物业管理要求等,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房屋实施转租、分租、转让和交换;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4.租赁期间不得污损或毁坏公共部位及其设备和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放置货物、家具、垃圾、不得堵塞上述地段的通行,并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

5.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非法的活动。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带进或存放在房屋内。

6.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并无偿归招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为维护绿道生态环境及整体形象,本次招租的标的中涉及的220㎡屋顶露台和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禁止外摆有烟污染的餐饮摊位(例如:火锅、烧烤等)。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

(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产权状况

(1)出租标的名称: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出租项目

(2)位置: (略) 湖滨路北段

(3)面积: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

2、房屋现状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名称为“ (略) 湖滨路北段绿道G段3号驿站资产”, (略) 湖滨路北段(简阳绿道G段),周围交通便利,人流量高。本次出租的标的面积为室内建筑面积612㎡+220㎡屋顶露台+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现处于空置状态,权属清晰未抵押。

3、出租用途:特色小吃、轻餐饮、便利店、咖啡、酒吧、休闲茶室等经营模式。(驿站经营业态需与绿道整体形象搭配,与便民惠民功能相结合,无-烟污染的业态)。

4、免租期优惠政策:对承租人给予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计入租赁期,免租金),在承租第一年的首个付款周期(每12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中扣除。

5、合同期限内,租金递增方式为:首年租金为本次公开招租的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按每【12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并在房屋交付当日向出租方支付首年首期的12个月租金(扣除2个月免租期租金后实付10个月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此后,承租方应在【12个月】到期前的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后12个月租金。“12个月”是指从《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算之日起12个月。租金中不包含物业服务费、不包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若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出租以标的的现状进行招租,以本次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且面积的变化不影响本次出租及出租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出租范围、位置、面积和环境状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必须取得营业许可证后才可开展经营。

9、承租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本次出租标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凡私自转租、转借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执行门前四包,应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并承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垃圾清运、消防维保、安全保卫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承租方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垃圾清运、消防维保、安全保卫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自行维修维护、装修、生意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12、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出现房屋漏水、墙面裂缝、管道堵塞等,由承租方自行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

13、本次公开招租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由出租方收回重新组织招租,原承租方不享有优先租赁权,其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并无偿归招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承租方破坏了租赁物的主体结构,须负责恢复原貌并承担所有费用。

14、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延期退回租赁物的,每延期1日,按当年每日租金的双倍收取罚金。

15、本次出租资产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义务,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房屋,并不予退还承租方已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若在合同租赁期间房屋因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被拆迁,政府补偿的经营损失归承租方所有。

16、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略) 委、市政府或出租方社会声誉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

17、本次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应(已)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0万元的转让费给出租方,出租方在合同生效且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转让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接给承租方。

18、为维护绿道生态环境及整体形象,本次招租的标的中涉及的220㎡屋顶露台和1300㎡下沉广场外摆空间禁止外摆有烟污染的餐饮摊位(例如:火锅、烧烤等)。

19、本次公开招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涉及应该向西南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20、本次出租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和出租方签订《消防与安全责任书》。

21、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

22、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时签署承租方承诺函。

23、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其他事项详见《资产租赁合同》、《承诺函》、《消防与安全责任书》等。

2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1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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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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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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