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媒体资源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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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媒体资源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媒体资源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C*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23年04月12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资源(详细内容见招商文件),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有权属证明(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计算租金场地

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

出租用途

广告经营

出租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A标段: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787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1%,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2%);

B标段:深圳地铁12号线全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646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2%,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审(评审具体时间见招商文件)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截止2023年2月28日,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满5年以上,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等额外币),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至少一份正在经营的2023年度经营权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共交通行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许可合同;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至2021年度未出现连续2年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每年主营业务(广告)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

5.响应人不被接受的情形: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招商活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响应被暂停响应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响应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近三年在招商及响应活动中有串通响应不良行为记录的; (略) (略) 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的; (略) (略) 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提供承诺书)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整版;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提供至少一份正在经营的2023年度经营权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共交通行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许可合同;

8.提供2019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

9.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承诺书;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履约保函金额为最后1个经营年度(2028年)6个月的经营权费。经营单位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合同期内均有效。

2.本项目的经营权费分为年度保底经营权费和年度超额经营权费两个部分,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年度实际广告收入大于年度目标广告收入时,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支付给业主单位年度超额经营权费。

3.保底经营权费按月支付,经营单位须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的经营权费。

4.在整个经营期内,经营单位应自行承担广告经营相应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管理、运营和维护维修广告资源。

特别事项说明

1.A标段签约业主单位: (略) (略) ;B标段签约业主单位: (略) 十二 (略) 。

2.本项目A、B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响应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响应,其中商务文件A、B标段分别报价,且必须均为有效报价,商务文件得分以A、B标段报价金额合计数为准。

3.B标段经营单位需承担广告媒体的用电费用。

4.经营单位须在经营期内按不低于每类常规媒体总面积(或总时长或总数量)20%的比例常态发布地铁方指定的公益广告、业主自身及其业务宣传,预留的广告位及时段均由地铁方指定。

5.合同期内,经营单位保持履约评价记录良好,在租期届满前6个月,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且需接受业主单位的续租方案。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00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

说明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侯小姐0755-*/*赖先生0755-*

传 真

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网 址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媒体资源经营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C*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挂牌期满时间

2023年04月12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资源(详细内容见招商文件),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有权属证明(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计算租金场地

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

出租用途

广告经营

出租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A标段: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787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1%,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2%);

B标段:深圳地铁12号线全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646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2%,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审(评审具体时间见招商文件)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截止2023年2月28日,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满5年以上,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等额外币),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至少一份正在经营的2023年度经营权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共交通行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许可合同;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至2021年度未出现连续2年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每年主营业务(广告)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

5.响应人不被接受的情形: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招商活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响应被暂停响应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响应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近三年在招商及响应活动中有串通响应不良行为记录的; (略) (略) 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的; (略) (略) 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提供承诺书)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整版;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提供至少一份正在经营的2023年度经营权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共交通行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许可合同;

8.提供2019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

9.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承诺书;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履约条件

1.履约保函金额为最后1个经营年度(2028年)6个月的经营权费。经营单位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合同期内均有效。

2.本项目的经营权费分为年度保底经营权费和年度超额经营权费两个部分,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年度实际广告收入大于年度目标广告收入时,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支付给业主单位年度超额经营权费。

3.保底经营权费按月支付,经营单位须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的经营权费。

4.在整个经营期内,经营单位应自行承担广告经营相应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管理、运营和维护维修广告资源。

特别事项说明

1.A标段签约业主单位: (略) (略) ;B标段签约业主单位: (略) 十二 (略) 。

2.本项目A、B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响应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响应,其中商务文件A、B标段分别报价,且必须均为有效报价,商务文件得分以A、B标段报价金额合计数为准。

3.B标段经营单位需承担广告媒体的用电费用。

4.经营单位须在经营期内按不低于每类常规媒体总面积(或总时长或总数量)20%的比例常态发布地铁方指定的公益广告、业主自身及其业务宣传,预留的广告位及时段均由地铁方指定。

5.合同期内,经营单位保持履约评价记录良好,在租期届满前6个月,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且需接受业主单位的续租方案。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00万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

说明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侯小姐0755-*/*赖先生0755-*

传 真

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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