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探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3号
重庆市探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3号
[ 索引号 ] | *604/2023-12721 | [ 发文字号 ] | 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 3号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9 |
(略) 探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3号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公开出让探矿权予以公告,竞买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09时-2023年4月25日17时。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时-2023年5月15日17时。本次探矿权公开出让采用现场交易方式,竞买申请人可在出让公告期截 (略) 綦江区 (略) 索取出让详细资料并报名。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其他渠道《重庆日报》。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勘查矿种 | 探矿权范围 拐点坐标 | 预计资源储量 | 勘查面积 (平方公里) | 探矿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QJGT*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权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 | 矿泉水 | 详见《竞买须知》 | 50m3/d | 2.486 | 5 | 82.07 | 82.07 |
备注:
一、序号QJGT*探矿权出让人: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二、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 (略) 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探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或禁止参与探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
4、报名竞买单位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 (略) 綦江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符合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五、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建设项目,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二)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矿产资源勘查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如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等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 (略) 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本次出让的1宗探矿权为新设探矿权。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索引号 ] | *604/2023-12721 | [ 发文字号 ] | 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 3号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9 |
(略) 探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探出字〔2023〕(綦江)3号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公开出让探矿权予以公告,竞买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09时-2023年4月25日17时。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时-2023年5月15日17时。本次探矿权公开出让采用现场交易方式,竞买申请人可在出让公告期截 (略) 綦江区 (略) 索取出让详细资料并报名。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网站:http://**、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其他渠道《重庆日报》。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勘查矿种 | 探矿权范围 拐点坐标 | 预计资源储量 | 勘查面积 (平方公里) | 探矿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QJGT*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矿泉水探矿权 | (略) 綦江区*山镇观佛村 | 矿泉水 | 详见《竞买须知》 | 50m3/d | 2.486 | 5 | 82.07 | 82.07 |
备注:
一、序号QJGT*探矿权出让人: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二、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綦江支行
账号:*。
户名: (略) 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綦江南州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 (略) 綦江区税务局申报,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1至6号,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探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或禁止参与探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
4、报名竞买单位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 (略) 綦江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符合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五、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建设项目,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二)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矿产资源勘查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如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等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綦江区 (略) 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本次出让的1宗探矿权为新设探矿权。
(略)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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