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二完全中学超市用房租赁权拍卖-2023-02-15
亳州市第二完全中学超市用房租赁权拍卖-2023-02-15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BZQC2023CQ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第二完全中学委托,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拍卖。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1处,详见标的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位置 | 租期 | 面积(㎡)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1 |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一层) | 1年 | 约230 | * | 87000 |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租,在校学生约5000人, (略) 用房3处,本次拍租1处,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二层)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竞拍。委托方不承诺在合作经营期间仅 (略) 用房租赁权,租赁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意向受让人须实地考察、核算,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谨慎竞价。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至少 (略) (略) ,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意向竞买人为其拍卖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三年产权交易活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行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标的历次交易中,竞买人存在本公告第八条第三款所列行为的将不被接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意向受让人完成登录、登记后,须通过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2.连锁店(分公司)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社保证明;5.“信用中国”信息截图。以上材料请上传图片或PDF格式文件,因未按格式要求上传或不清晰的,将不予认定。委托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参与竞买资格。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意向受让方须认真审核报价大小写金额和货币单位)。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所有合格意向受让 (略) 产权交易系统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如有两人或多人最高报价相同,先报价者成交。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3年2月15日8:00始至2023年2月23日17:30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
(一)登录。意向受让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网址:http://**),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以法人身份进行系统登录。
意向受让方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或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或未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服务办事指南》。
(二)登记。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文件上传
完成登录、登记后,意向受让方可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资审文件上传”,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点击操作”按钮,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文件。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及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文件上传系统将于公告期截止后关闭,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合格等,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五、标的展示
自2023年 2月15日8:00起至2023年2月23日17:30止进行标的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出租资产现状及出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3年2月24日9:00时始至2023年2月24日 11:00止。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网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七、成交款、租赁权合同签订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须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受让方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租赁合同、房租缴款凭证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租赁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所有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 %),佣金收款账户名称:安徽 (略)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委托方负责审核受让方资格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
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
(五)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由委托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现场现状直接交予受让方。
(七)本次拍租标的无房产证,按其房屋结构现状进行拍租,办理营业执照等,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租期内该房屋不得转租。受让方应服从业主(物业)管理和租赁合同要求,不得改变业主指定的经营用途,装修方案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八)租赁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缴纳等履约环节有关事宜详询委托方,承租人需按照委托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招租场地。
(九)本项目具体事宜详见网络竞价文件(含网络竞价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资料)。
十一、服务要求
(一)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二层)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竞拍,否则竞拍无效,取其消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人须于拍卖成交后按要求将租金(成交全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缴纳)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房屋用途及有关要求
1、出租用途
房屋用 (略) 经营,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以违约论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租金。
2、基础设施要求
(1)租期内,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费用以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若出租场所的水、电计量用表不是预付费计量表具,则由承租人负责更换为预付费计量表具,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否则产生的停水、停电等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2)租期内,房屋、设施、设备等(内外墙乳胶漆脱落、地面瓷砖破损、渗漏维修、水路维修、电路维修)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做好污水过滤等工作,同时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出现堵塞,由承租人负责排除并承担费用。
(3)承租人使用房屋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或爆炸物品。一经发现,视为违约一次,若由此造成出租人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完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合同期满或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其装修改造和不可移动的资产免费交由出租人,不得损毁,不予进行资产分割与补偿。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并视为违约一次。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须保证出租人提供的资产完好,不得自行改变、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经出租人许可后,自行适当投资添置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其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6)房屋因法律、法规政策、市政规划、学校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经营天数计算,多收的退还承租人。
(四)经营要求
1.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须按国家对经营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以及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验收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所承租房屋或改变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不得经营带皮壳的炒货类坚果、烟、酒、违禁品及与食堂相冲突的食品等。
4.承租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自觉 (略) 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5.学校有权查看承租人每批次商品的进货数量、进货单价、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因出售的商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经济赔偿及处罚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超市营业时间:早上7:20—8:00,中午11:40—13:00,晚上17:40—19:00,课间禁止营业。
(五)价格要求
1.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本地 (略) 同样商品价格,否则以违约论处。
2.发现销售价格高于同期本地 (略) 同样商品价格的,每次须缴纳500元违约金;接到价格投诉,经查属实的,立即按要求调整价格,每次须缴1000元违约金,并按销售价格3倍返还消费者本人。累计每5次记违约一次。
(六)收费要求
1.承租人根据需要增添安装校园一卡通设备,费用自理。承租人使用学校统一安装的“校园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学校负责统一安装的“校园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维修。
2.承租人收费时应主动提供销售票据,拒不提供的,发现一次,则须缴纳500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要求
承租人需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日常监管和检查。出租人有权在后期管理中,补充或完善管理要求。
(八)疫情防控专项条款
1、承租人驻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出租人(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外来人员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
2、承租人驻校工作人员须向出租人(学校)如实汇报是否外出旅居的情况。不瞒报、不漏报,对所报告的旅居史、接触史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3、承租人做好工作人员日常防护及经营场所通风和环境消杀工作。
4、违反上述疫情防控条款,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须限其整改并须缴纳500元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的缴纳1000元违约金并记违约一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的租金,并保留追索其他责任的权利。
十二、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0558-*、* 田经理
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877号(丹华山庄东门南30米)
委托方联系方式:*李主任
地址: (略) 第二中学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
技术支持:0558-*
地址: (略) 希夷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doc
2023年2月15日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且一经报价,不得撤回,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四、在本次竞价活动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所有合格意向受让 (略) 产权交易系统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如有两人或多人最高报价相同,先报价者成交。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一)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3年2月24日9:00时始至2023年 2月24日 11:00止。
(二)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意向受让方不得再修改、提交报价,可以通过“报价历史”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BZQC2023CQ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第二完全中学委托,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拍卖。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1处,详见标的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位置 | 租期 | 面积(㎡)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1 |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一层) | 1年 | 约230 | * | 87000 |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租,在校学生约5000人, (略) 用房3处,本次拍租1处,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二层)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竞拍。委托方不承诺在合作经营期间仅 (略) 用房租赁权,租赁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意向受让人须实地考察、核算,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谨慎竞价。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至少 (略) (略) ,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意向竞买人为其拍卖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三年产权交易活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行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标的历次交易中,竞买人存在本公告第八条第三款所列行为的将不被接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意向受让人完成登录、登记后,须通过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2.连锁店(分公司)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社保证明;5.“信用中国”信息截图。以上材料请上传图片或PDF格式文件,因未按格式要求上传或不清晰的,将不予认定。委托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参与竞买资格。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意向受让方须认真审核报价大小写金额和货币单位)。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所有合格意向受让 (略) 产权交易系统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如有两人或多人最高报价相同,先报价者成交。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3年2月15日8:00始至2023年2月23日17:30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
(一)登录。意向受让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网址:http://**),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以法人身份进行系统登录。
意向受让方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或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或未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服务办事指南》。
(二)登记。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文件上传
完成登录、登记后,意向受让方可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资审文件上传”,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点击操作”按钮,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文件。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及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文件上传系统将于公告期截止后关闭,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合格等,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五、标的展示
自2023年 2月15日8:00起至2023年2月23日17:30止进行标的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委托方。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出租资产现状及出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3年2月24日9:00时始至2023年2月24日 11:00止。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网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七、成交款、租赁权合同签订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须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受让方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租赁合同、房租缴款凭证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租赁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所有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 %),佣金收款账户名称:安徽 (略)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委托方负责审核受让方资格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
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
(五)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由委托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现场现状直接交予受让方。
(七)本次拍租标的无房产证,按其房屋结构现状进行拍租,办理营业执照等,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在租期内该房屋不得转租。受让方应服从业主(物业)管理和租赁合同要求,不得改变业主指定的经营用途,装修方案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八)租赁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缴纳等履约环节有关事宜详询委托方,承租人需按照委托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招租场地。
(九)本项目具体事宜详见网络竞价文件(含网络竞价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资料)。
十一、服务要求
(一) (略) 第二 (略) 用房租赁权(二层)承租人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竞拍,否则竞拍无效,取其消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人须于拍卖成交后按要求将租金(成交全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缴纳)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房屋用途及有关要求
1、出租用途
房屋用 (略) 经营,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以违约论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租金。
2、基础设施要求
(1)租期内,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费用以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若出租场所的水、电计量用表不是预付费计量表具,则由承租人负责更换为预付费计量表具,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否则产生的停水、停电等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2)租期内,房屋、设施、设备等(内外墙乳胶漆脱落、地面瓷砖破损、渗漏维修、水路维修、电路维修)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做好污水过滤等工作,同时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出现堵塞,由承租人负责排除并承担费用。
(3)承租人使用房屋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或爆炸物品。一经发现,视为违约一次,若由此造成出租人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完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合同期满或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其装修改造和不可移动的资产免费交由出租人,不得损毁,不予进行资产分割与补偿。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并视为违约一次。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须保证出租人提供的资产完好,不得自行改变、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经出租人许可后,自行适当投资添置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其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6)房屋因法律、法规政策、市政规划、学校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经营天数计算,多收的退还承租人。
(四)经营要求
1.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须按国家对经营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以及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验收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所承租房屋或改变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不得经营带皮壳的炒货类坚果、烟、酒、违禁品及与食堂相冲突的食品等。
4.承租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自觉 (略) 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5.学校有权查看承租人每批次商品的进货数量、进货单价、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因出售的商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经济赔偿及处罚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超市营业时间:早上7:20—8:00,中午11:40—13:00,晚上17:40—19:00,课间禁止营业。
(五)价格要求
1.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本地 (略) 同样商品价格,否则以违约论处。
2.发现销售价格高于同期本地 (略) 同样商品价格的,每次须缴纳500元违约金;接到价格投诉,经查属实的,立即按要求调整价格,每次须缴1000元违约金,并按销售价格3倍返还消费者本人。累计每5次记违约一次。
(六)收费要求
1.承租人根据需要增添安装校园一卡通设备,费用自理。承租人使用学校统一安装的“校园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学校负责统一安装的“校园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维修。
2.承租人收费时应主动提供销售票据,拒不提供的,发现一次,则须缴纳500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要求
承租人需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日常监管和检查。出租人有权在后期管理中,补充或完善管理要求。
(八)疫情防控专项条款
1、承租人驻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出租人(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外来人员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
2、承租人驻校工作人员须向出租人(学校)如实汇报是否外出旅居的情况。不瞒报、不漏报,对所报告的旅居史、接触史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3、承租人做好工作人员日常防护及经营场所通风和环境消杀工作。
4、违反上述疫情防控条款,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须限其整改并须缴纳500元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的缴纳1000元违约金并记违约一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的租金,并保留追索其他责任的权利。
十二、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0558-*、* 田经理
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877号(丹华山庄东门南30米)
委托方联系方式:*李主任
地址: (略) 第二中学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
技术支持:0558-*
地址: (略) 希夷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doc
2023年2月15日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且一经报价,不得撤回,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四、在本次竞价活动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根据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多次修改报价,以最后一次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所有合格意向受让 (略) 产权交易系统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如有两人或多人最高报价相同,先报价者成交。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一)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
标的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3年2月24日9:00时始至2023年 2月24日 11:00止。
(二)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意向受让方不得再修改、提交报价,可以通过“报价历史”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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