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包2(佳木斯地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包2(佳木斯地区)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包2(佳木斯地区)
    评估价格(万元)6.*评估机构中联 (略)
    评估基准日2021-09-30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6.*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标的资产为天津 (略) 部分库存物资, (略) 仓库内,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型号、数量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最终交割以评估明细表做为参考,按评估明细表中单项数量盘点,处置单项数量不超过清单单项数量,处置总数量不超过清单总数量,并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转让方在转让标的挂牌公示期间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姜国君,电话:*。踏勘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意向受让方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或签字)。3、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受让方应另行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增值税的具体金额以转让标的资产购置时间按照税法规定,以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准。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注册地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40号注册资本1020.*
    法人代表张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56D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5X6
    批准单位中国煤矿 (略)
    批准日期2021-08-26批准文件名称中共中国煤矿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未按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为部分库存物资,转让标的均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须前往资产所在地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其他受让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质量、数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认可并详细阅读本项目披露内容及相关附件。(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6)受让方在清(拆)运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否则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7)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且施工工期控制在一个月内,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佳木斯地区存货明细.xls
    线上系统相关材料.zip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承诺函.doc
  • 图片浏览

,佳木斯,天津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包2(佳木斯地区)
    评估价格(万元)6.*评估机构中联 (略)
    评估基准日2021-09-30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6.*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标的资产为天津 (略) 部分库存物资, (略) 仓库内,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型号、数量仅供参考,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最终交割以评估明细表做为参考,按评估明细表中单项数量盘点,处置单项数量不超过清单单项数量,处置总数量不超过清单总数量,并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转让方在转让标的挂牌公示期间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姜国君,电话:*。踏勘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意向受让方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或签字)。3、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受让方应另行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增值税的具体金额以转让标的资产购置时间按照税法规定,以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准。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注册地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40号注册资本1020.*
    法人代表张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56D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5X6
    批准单位中国煤矿 (略)
    批准日期2021-08-26批准文件名称中共中国煤矿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未按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为部分库存物资,转让标的均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须前往资产所在地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其他受让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质量、数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认可并详细阅读本项目披露内容及相关附件。(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价款2%的交易服务费。(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6)受让方在清(拆)运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否则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7)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且施工工期控制在一个月内,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转让标的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佳木斯地区存货明细.xls
    线上系统相关材料.zip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承诺函.doc
  • 图片浏览

,佳木斯,天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