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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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2023/3/28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111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21118.80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9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8
起始价: 79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15时00分
备注: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二)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 (略) 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九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四)竞得人应按《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5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5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八个月内。(五)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3.单体建筑2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 (略) 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3.失信被执行人。
(四)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建材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 到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号地块:2023年04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采取线上下载挂牌出让手册,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和报价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邮件、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成交后,竞得人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六)竞得人股权变动相关要求: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未经属县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以股权变更方式变相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方整改, (略) 场监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通报及提请停止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已经登记的,按规定提请撤销相关登记手续,造成的违约后果由由竞得人负责。约定有“弹性年期”的,出让方有权终止竞得人“弹性年期”续期。出让方还可以采取措施建议相关部门暂停办理企业的后续行政审批手续。
(七)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查询网址:
http://** ( (略) 场网)
http://**
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符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2023/3/28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111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21118.80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9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8
起始价: 79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8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15时00分
备注: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二)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 (略) 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九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四)竞得人应按《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5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5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八个月内。(五)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3.单体建筑2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 (略) 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3.失信被执行人。
(四)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建材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 到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号地块:2023年04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采取线上下载挂牌出让手册,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和报价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邮件、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成交后,竞得人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六)竞得人股权变动相关要求: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未经属县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以股权变更方式变相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方整改, (略) 场监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通报及提请停止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已经登记的,按规定提请撤销相关登记手续,造成的违约后果由由竞得人负责。约定有“弹性年期”的,出让方有权终止竞得人“弹性年期”续期。出让方还可以采取措施建议相关部门暂停办理企业的后续行政审批手续。
(七)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查询网址:
http://** ( (略) 场网)
http://**
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符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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