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房产转让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房产转让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027 | |
挂牌价格 | 116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3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 (略) | ||
住所(地址) | 湖南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岗路26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763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政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2]2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文号 | 长沙国资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2]8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房 (略) 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号,产权证号为:湘(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房屋无抵押、无贷款; 3.该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建筑物(构筑物) | 楼层 | 权证号 | 装修 情况 | 建筑面积 ㎡ | 评估价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备注 |
岳麓区银杉路839号 丰泰花园2栋201 | 第二层 | 湘(2017) (略) 不 动产权第*号 | 简装 | 142.98 | 154.42 | 116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73年4月30日 |
说明 | 资产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共有20层,其中负1-2层为地下停车场,1-18层为住宅房,该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目前是空置状态;交通便利:东临银杉路、南临支三路、西临支四路、北临北津城路,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有211、318、375、387、402、916、W106、W111、W117等多路公交车经过此地,附近有地铁4号线;周边有恒生购物广场、好又多购物广 (略) 、白马实验小学、三汊矶小学等配套设施较齐全。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1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产权转让成交,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交易中涉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转让产权中涉及的税收、产权交割过程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购房资质请意向方自行前往不动产中心了解。 7.本项目可接受联合受让。 8.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万恬恬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 |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027 | |
挂牌价格 | 116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3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 (略) | ||
住所(地址) | 湖南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岗路26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763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政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党委会议纪要[2022]2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文号 | 长沙国资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2]8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次转让房 (略) 岳麓区银杉路839号丰泰花园2栋201号,产权证号为:湘(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房屋无抵押、无贷款; 3.该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建筑物(构筑物) | 楼层 | 权证号 | 装修 情况 | 建筑面积 ㎡ | 评估价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备注 |
岳麓区银杉路839号 丰泰花园2栋201 | 第二层 | 湘(2017) (略) 不 动产权第*号 | 简装 | 142.98 | 154.42 | 116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73年4月30日 |
说明 | 资产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共有20层,其中负1-2层为地下停车场,1-18层为住宅房,该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目前是空置状态;交通便利:东临银杉路、南临支三路、西临支四路、北临北津城路,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有211、318、375、387、402、916、W106、W111、W117等多路公交车经过此地,附近有地铁4号线;周边有恒生购物广场、好又多购物广 (略) 、白马实验小学、三汊矶小学等配套设施较齐全。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4月1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产权转让成交,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交易中涉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转让产权中涉及的税收、产权交割过程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购房资质请意向方自行前往不动产中心了解。 7.本项目可接受联合受让。 8.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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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交服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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