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2021120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威海市区2021120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2: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略) 区*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HYCR* | 挂牌价格 | 0.1662万元/公顷.年 |
标的类别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2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10-17 |
所在地区 | (略) (略) | 所属行业 | 渔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 | (略) 区*号 海域使用权出让 | 1662元/公顷·年 | 2022年9月28日至 2022年10月17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机构地址 | (略) 文化中路86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略) 区*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略)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网箱养殖) | ||
宗海面积 | 40.3284公顷 | ||
出让年限 | 10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122°10′38.000″E 37°33′42.000″N 2 122°11′19.000″E 37°33′42.000″N 3 122°11′19.000″E 37°33′55.000″N 4 122°10′38.000″E 37°33′55.000″N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 (略) 环翠区山东村以东海域,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略) 区*号、*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1662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竞得价格计算海域使用金,分两次进行缴纳。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产生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加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号海域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按照测绘费0.34万元、出让公示费0.085万元、海域使用论证费17.2万元、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0.37万元的标准承担。 (2)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有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需要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3.竞得人确定后,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出让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出让机构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 (略) 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此外,竞得人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具体由竞 (略)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办理。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海域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重新组织出让活动,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 (略) 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密植,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同时承诺在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5.竞买方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报名参与。 3.海域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资金证明,竞买*号海域使用权的需提供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 ||
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 | ||
客服微信 | * | ||
邮箱 | *@*mpre.com |
标的图片
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发布时间:2023-03-30 12: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略) 区*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
项目编号 | HYCR* | 挂牌价格 | 0.1662万元/公顷.年 |
标的类别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28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10-17 |
所在地区 | (略) (略) | 所属行业 | 渔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 | (略) 区*号 海域使用权出让 | 1662元/公顷·年 | 2022年9月28日至 2022年10月17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机构地址 | (略) 文化中路86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略) 区*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略)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网箱养殖) | ||
宗海面积 | 40.3284公顷 | ||
出让年限 | 10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122°10′38.000″E 37°33′42.000″N 2 122°11′19.000″E 37°33′42.000″N 3 122°11′19.000″E 37°33′55.000″N 4 122°10′38.000″E 37°33′55.000″N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 (略) 环翠区山东村以东海域,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略) 区*号、*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1662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竞得价格计算海域使用金,分两次进行缴纳。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产生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加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号海域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按照测绘费0.34万元、出让公示费0.085万元、海域使用论证费17.2万元、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0.37万元的标准承担。 (2)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有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需要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3.竞得人确定后,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出让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出让机构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 (略) 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此外,竞得人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具体由竞 (略)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办理。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海域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重新组织出让活动,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 (略) 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密植,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同时承诺在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5.竞买方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5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报名参与。 3.海域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资金证明,竞买*号海域使用权的需提供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 ||
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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