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二号门临街门面招租
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二号门临街门面招租
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沙坪坝校区二号门临街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招租标的位于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二号门(壮志路)的7间(套)临街房屋(包括一楼临街房屋6间和二楼房屋1套,编号从左至右依次算起),已全部接通水、电(其中标号7已接通天燃气),具备门面经营的基本条件。
标号 | 房屋位置 | 使用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备注 |
1 | 二号门临街房屋1号 | 61 | 73,200 | 3万元 | 年租金的25% | 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
2 | 二号门临街房屋2号 | 28 | 33,600 | 1万元 | ||
3 | 二号门临街房屋3号 | 30 | 36,000 | 1万元 | ||
4 | 二号门临街房屋4号 | 36 | 43,200 | 2万元 | ||
5 | 二号门临街房屋5号 | 53 | 63,600 | 2万元 | ||
6 | 二号门临街房屋6号 | 40 | 48,000 | 2万元 | ||
7 | 二号门临街房屋二楼 | 212 | 80,000 | 3万元 |
重要提示:
1.房屋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不做调整。
2.经营业态不得为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洗浴、足疗等小学周边禁止性项目和有损学校形象的业务;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经营非法业务。
3.门面出租以序号为准,一个序号为一个竞租标的,确定一个承租人。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合格竞租人可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以联合体或关联企业参与竞租;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法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信用记录;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近3年的征信记录);
3.遵守本项目的限制性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招租要求
1.租赁期限3年(合同起始日以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双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后10日内,承租人须向招租人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以合同确定的租金价格为准,租金每半年交一次,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当年合同年度半年的租金,以此类推。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5%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合同,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平均到12个月按月计算租金。
4.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沙坪坝校区二号门临街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招租标的位于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二号门(壮志路)的7间(套)临街房屋(包括一楼临街房屋6间和二楼房屋1套,编号从左至右依次算起),已全部接通水、电(其中标号7已接通天燃气),具备门面经营的基本条件。
标号 | 房屋位置 | 使用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备注 |
1 | 二号门临街房屋1号 | 61 | 73,200 | 3万元 | 年租金的25% | 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
2 | 二号门临街房屋2号 | 28 | 33,600 | 1万元 | ||
3 | 二号门临街房屋3号 | 30 | 36,000 | 1万元 | ||
4 | 二号门临街房屋4号 | 36 | 43,200 | 2万元 | ||
5 | 二号门临街房屋5号 | 53 | 63,600 | 2万元 | ||
6 | 二号门临街房屋6号 | 40 | 48,000 | 2万元 | ||
7 | 二号门临街房屋二楼 | 212 | 80,000 | 3万元 |
重要提示:
1.房屋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不做调整。
2.经营业态不得为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洗浴、足疗等小学周边禁止性项目和有损学校形象的业务;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经营非法业务。
3.门面出租以序号为准,一个序号为一个竞租标的,确定一个承租人。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合格竞租人可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以联合体或关联企业参与竞租;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法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信用记录;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近3年的征信记录);
3.遵守本项目的限制性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招租要求
1.租赁期限3年(合同起始日以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双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后10日内,承租人须向招租人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交清所有费用,在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以合同确定的租金价格为准,租金每半年交一次,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当年合同年度半年的租金,以此类推。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5%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合同,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平均到12个月按月计算租金。
4.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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