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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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
    交易方式拍卖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空置状态。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9.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10.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1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1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5时止13.咨询、报名地点: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1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1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拍卖会时间、地点:2023年4月18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17.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拍卖,出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交通规 (略)
    注册地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56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A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86.4158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2.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付价款或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4.受让方竞得拍卖标的后,须在成交现场与标的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及房屋交付手续。5.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8.上述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9.房产过户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10.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11.在《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交齐全部拍卖款后30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12.标的相关资料均以转让方提供为准,标的面积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标的以移交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和拍卖人通过任何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下午5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0577-*
  • 标的信息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永房权证瓯北字第47174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公共租赁住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坐落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8529.10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85.7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43.60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5
    户型(室)户型(厅)
    户型(卫)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3年6月28日止不动产分类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一般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便利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房源二维码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授权委托书》.docx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5、房屋转让合同(样本).docx6、特别事项约定.docx4、竞买协议.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林女士电话0577-*、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固定电话0577-*
    手机--
    转让方联系人叶超亚电话*
    传真邮箱*@*q.com
    地址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56号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
    交易方式拍卖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房产,空置状态。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9.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10.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1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1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5时止13.咨询、报名地点: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1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1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拍卖会时间、地点:2023年4月18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17.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拍卖,出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交通规 (略)
    注册地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56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A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86.41584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2.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付价款或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4.受让方竞得拍卖标的后,须在成交现场与标的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及房屋交付手续。5.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8.上述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9.房产过户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10.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11.在《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交齐全部拍卖款后30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12.标的相关资料均以转让方提供为准,标的面积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标的以移交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和拍卖人通过任何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下午5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0577-*
  • 标的信息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永房权证瓯北字第47174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公共租赁住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坐落永嘉县瓯北镇蛇山北经贸6幢1单元201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8529.10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85.7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43.60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5
    户型(室)户型(厅)
    户型(卫)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3年6月28日止不动产分类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一般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便利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房源二维码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授权委托书》.docx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5、房屋转让合同(样本).docx6、特别事项约定.docx4、竞买协议.docx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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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林女士电话0577-*、0577-*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
    合作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固定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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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联系人叶超亚电话*
    传真邮箱*@*q.com
    地址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56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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