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公开招标]永州市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零陵区][公开招标]永州市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零财采计【20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JK-00-*
4、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出让的底价为20055万元(签订合同后90天内按中标的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
t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特许经营权出让范围:零陵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道路停车泊位共计约19680个(具体停车泊车位以业主方、交警部门按规划要求在零陵区城区道路划定的数量为准)。
三、建设运营要求
3.1 建设运营责任主体:中标人为项目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的建设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3.2 建设运营标准: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和软件系统,需在本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设备选型技术指标和软件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采购。项目建设运营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3.3 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 〔2015〕25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略) 场化程度较高,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 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自签订《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起算,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在建设期内本项目部分区域停车位具备商业运行条件并获得收费许可后,可提前进入运营收费期,分批进行运营。
3.4 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即未来通 (略) 中心城区超时占用公共道路停车费用等逐步收回项目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采购人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再承担建设运营费用。
3.5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本 (略) 零陵区人民政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引入社会投资人,代表政府签订《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对中标人进行履约监管,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
(2)在合作期内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中标人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运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中标人按照《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约定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费获得道路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由中标人在建设期内对未建设的停车位进行建设、对未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和更新,提供停车服务,主要通 (略) 中心城区超时占用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合作除外),中标人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偿、完好、无负担地向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 年04 月03日至2023 年04月10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南建科 (略) ( (略) 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客服电话:400-*。)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4月2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3、开标时间:2023 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法:投标人自行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手册。
八、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魏春路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 (略) 零陵区
(3)联系人:欧晓恩
(4)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建科 (略)
(2)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
(3)联系人:魏春路
(4)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5)电子邮箱:*@*q.com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零财采计【20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JK-00-*
4、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出让的底价为20055万元(签订合同后90天内按中标的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
t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特许经营权出让范围:零陵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道路停车泊位共计约19680个(具体停车泊车位以业主方、交警部门按规划要求在零陵区城区道路划定的数量为准)。
三、建设运营要求
3.1 建设运营责任主体:中标人为项目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的建设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3.2 建设运营标准: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和软件系统,需在本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设备选型技术指标和软件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采购。项目建设运营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3.3 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 〔2015〕25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略) 场化程度较高,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因素,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 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自签订《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起算,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在建设期内本项目部分区域停车位具备商业运行条件并获得收费许可后,可提前进入运营收费期,分批进行运营。
3.4 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即未来通 (略) 中心城区超时占用公共道路停车费用等逐步收回项目投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采购人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再承担建设运营费用。
3.5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本 (略) 零陵区人民政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引入社会投资人,代表政府签订《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对中标人进行履约监管,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
(2)在合作期内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中标人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运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中标人按照《 (略) 零陵区城区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协议》约定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费获得道路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由中标人在建设期内对未建设的停车位进行建设、对未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和更新,提供停车服务,主要通 (略) 中心城区超时占用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合作除外),中标人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偿、完好、无负担地向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 年04 月03日至2023 年04月10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南建科 (略) ( (略) 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客服电话:400-*。)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4月2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3、开标时间:2023 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法:投标人自行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手册。
八、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魏春路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 (略) 零陵区
(3)联系人:欧晓恩
(4)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建科 (略)
(2)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湘永路帝王广场1栋综合楼801-803室
(3)联系人:魏春路
(4)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5)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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