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自然资矿挂〔2023〕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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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自然资矿挂〔2023〕004号

(公告文号:运自然资矿挂〔2023〕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促进非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1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县芮城县夏县稷山县万荣县临猗县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6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有关县(市、区)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53号)等文件精神,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盐湖区建筑石料类整合二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系统

场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湖区建筑石料类整合二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盐湖区三路里镇

面积:0.941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150*.639
2*.918*.913
3*.511*.275
4*.128*.029
5*.824*.121
6*.304*.724
7*.736*.514
8*.927*.960
9*.598*.127
10*.496*.296
11*.435*.846
12*.703*.998
13*.784*.149
14*.130*.604
15*.030*.902
*788610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5082.82万吨。

开采标高:788米至6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整合采矿权,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挂牌结束后,按照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拟出让年限:23.2年最终以有关报告为准

起始价:11370万元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石料加工资格、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2. 本次挂牌只接受独立主体,不接受联合体;只接受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 3.竞买人须向盐湖区人民政府缴纳参与整合矿山补偿、修复保证金等相关费用,承诺建设产业链等,取得报名资格,具体以盐湖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4.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总价的50%确定,即5685万元,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收益。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5月15日

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2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2023年05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设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约束,全部承担不可预见的勘探风险、地质风险、可行性风险、市场风险、矿山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着力提高绿色开采、综合利用、生态保护、本质安全等能力。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提升矿产品回采率及回收率,要坚持优矿优用、分级利用,不得将高级别矿种混入低级别矿种开采贱卖,如将高钙石灰岩、高镁白云岩当作石料出售等现象。 4.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35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本次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30日

(公告文号:运自然资矿挂〔2023〕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促进非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露天采石场整治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20〕1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县芮城县夏县稷山县万荣县临猗县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6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有关县(市、区)露天采石场整治方案的批复》(运政办函〔2021〕53号)等文件精神,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盐湖区建筑石料类整合二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系统

场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湖区建筑石料类整合二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盐湖区三路里镇

面积:0.941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150*.639
2*.918*.913
3*.511*.275
4*.128*.029
5*.824*.121
6*.304*.724
7*.736*.514
8*.927*.960
9*.598*.127
10*.496*.296
11*.435*.846
12*.703*.998
13*.784*.149
14*.130*.604
15*.030*.902
*788610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5082.82万吨。

开采标高:788米至6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整合采矿权,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挂牌结束后,按照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拟出让年限:23.2年最终以有关报告为准

起始价:11370万元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石料加工资格、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2. 本次挂牌只接受独立主体,不接受联合体;只接受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 3.竞买人须向盐湖区人民政府缴纳参与整合矿山补偿、修复保证金等相关费用,承诺建设产业链等,取得报名资格,具体以盐湖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4.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总价的50%确定,即5685万元,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收益。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5月15日

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12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2023年05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设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约束,全部承担不可预见的勘探风险、地质风险、可行性风险、市场风险、矿山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着力提高绿色开采、综合利用、生态保护、本质安全等能力。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提升矿产品回采率及回收率,要坚持优矿优用、分级利用,不得将高级别矿种混入低级别矿种开采贱卖,如将高钙石灰岩、高镁白云岩当作石料出售等现象。 4.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35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本次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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