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乐平市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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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乐平市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挂牌披露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20,4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1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2ZC00174
项目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32.*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2-12-05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2-12-12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该宗资 (略) (略) (略) 高家镇(原浯口镇高家乡)梅岩村八面山 (略) 内,为3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72.9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乐房权证(公)字第19301号,国有土地面积为1,332.00平方米,土地证号乐国用(96)字第043号,土地用途为保险服务,使用权类型无偿划拨。该宗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1月30日。该宗资产质量不佳,部分墙面出现渗漏,外墙瓷砖存在脱落风险,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察房屋状况,该宗房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同致信德(北京) (略) 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2)第*号《评估报告》。2.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转让标的有房产证、有土地证(土地性质划拨)、两证均不在转让方名下,后续可能会涉及到两次过户及补缴土地出让金。若受让方无法办理产权更名过户,不得向转让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者补偿权利。3.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交易风险。4.本次转让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权,且主张优先购买权。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并保证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日期之后原租赁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均由受让方承继,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5.本次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交易服务费按最终成交价的0.45%收取,最低不少于90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竞价交易方式规定的标准收取,通知详见通知详见http://**-2454-46ae-8e28-1036f3d4e96a.html 。 (3)费用承担方应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所有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胡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20,4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1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2ZC00174
项目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略) 位于 (略) 高家镇梅岩村一处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32.*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2-12-05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2-12-12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该宗资 (略) (略) (略) 高家镇(原浯口镇高家乡)梅岩村八面山 (略) 内,为3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72.9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乐房权证(公)字第19301号,国有土地面积为1,332.00平方米,土地证号乐国用(96)字第043号,土地用途为保险服务,使用权类型无偿划拨。该宗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11月30日。该宗资产质量不佳,部分墙面出现渗漏,外墙瓷砖存在脱落风险,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察房屋状况,该宗房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同致信德(北京) (略) 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2)第*号《评估报告》。2.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转让标的有房产证、有土地证(土地性质划拨)、两证均不在转让方名下,后续可能会涉及到两次过户及补缴土地出让金。若受让方无法办理产权更名过户,不得向转让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者补偿权利。3.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交易风险。4.本次转让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权,且主张优先购买权。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并保证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日期之后原租赁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均由受让方承继,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5.本次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交易服务费按最终成交价的0.45%收取,最低不少于90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竞价交易方式规定的标准收取,通知详见通知详见http://**-2454-46ae-8e28-1036f3d4e96a.html 。 (3)费用承担方应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所有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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