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7010-*-2 | 宗地总面积: | 21926.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永凯北路0.7公里处西侧地段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1926.36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7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97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11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2.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3.根据老城经济开发区入驻要求,竞买人及申请项目须符合老城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以及准入条件。 4.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竞买报名时须向指定账户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竞买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按照《 (略) 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有关规定,该宗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在约定达产时间内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自项目达产之日起税收不低于13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项目按4亩安置1名失地农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 (略) 县户籍居民。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方规章制度管理。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四)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2.涉及装配式建筑的, (略) 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 3.该宗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4.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2016〕299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到 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4号)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到 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4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7010-*-2 号地块: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建筑退道路、绿化带红线距离:东侧退道路10米;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 (略) 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15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三)宗地净地情况。 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均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地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经核查,该宗地块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 (略) 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3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生物医疗技术装备建设项目建设,应具备诊断试剂研发和生产能力,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2.该宗地块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向其关联方转让股权除外)。 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竞得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在土地使用年期 (略) 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3.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5.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采用线下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竞买申请和报价竞价。 2.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现场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1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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