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9c69af)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9c69af)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 |
标的名称 |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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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挂牌价格 | 3,124.96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30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6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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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酒店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31.30㎡,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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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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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124.9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买受人需符合资产所在地政府政策规定的相关购房条件,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主张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索权。 2、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转让方将对买受人是否与转让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实,买受人的竞买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转让方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否则转让方有权宣布买受人的竞买无效,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与转让方签署了《转让合同》的,若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买受人不符合本须知中要求的竞买条件,转让方有权解除《转让合同》重新进行竞价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解除自解除通知到达时生效。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 (一)资产公告和展示 1、本次网络竞价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外观、质量、数量、结构、新旧程度、使用现状、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转让方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特别提醒 1、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晓和未知晓的瑕疵和权利负担。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上述竞价标的物以登记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实际竞价标的物与登记不符的,转让方不承担竞价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注意,因竞价标的物为转让方抵债资产,该资产的初始权属、用途、资产性质、资产状态、欠付税金及其他欠付费用等,转让方仅按公告中现有资料的记载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的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实地查看及到当地权属登记中心、税务部门等查询了解该竞价标的物实际情况,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应以买受人自行了解的情况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无论竞买人是否在竞买前实地查看及查询了解竞价标的物实际情况,标的物实际情况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本次竞价活动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过户时发生的全部税、费。竞价成交后,竞价标的物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所有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本次交易依法应缴纳的过户全部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各自承担的情况)。竞价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时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转让方不干涉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竞价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或者不能办理过户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对资产交易涉及的服务费,竞价标的物在竞价成交之前历史上可能存在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费、税收取方式及金额,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瑕疵提示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竞价标的物揭示的风险及瑕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承诺自愿承担因竞价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6、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其他披露内容 一、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由转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对未按期提交资料或经审查后属资格限制的买受人,转让方有权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宣布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与转让方已签署《转让合同》但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发现不符合本须知中要求的竞买条件,转让方有权解除《转让合同》并重新进行竞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买受人应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协议签订及资产交接手续。逾期签约或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三)竞价成功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或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公开竞价出售。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上一次竞价的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其他 (一)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给各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均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转让方咨询。如发生争议,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成都农村 (略) 双流支 (略) 提起诉讼。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倍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13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4-26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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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金坤保证事项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 |
标的名称 |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平方米酒店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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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挂牌价格 | 3,124.96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30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6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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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双流区东升街道商都路508号2栋4层1号4-8层建筑面积5070.51㎡酒店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31.30㎡,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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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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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124.9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买受人需符合资产所在地政府政策规定的相关购房条件,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主张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索权。 2、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转让方将对买受人是否与转让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实,买受人的竞买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转让方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否则转让方有权宣布买受人的竞买无效,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与转让方签署了《转让合同》的,若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买受人不符合本须知中要求的竞买条件,转让方有权解除《转让合同》重新进行竞价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解除自解除通知到达时生效。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 (一)资产公告和展示 1、本次网络竞价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外观、质量、数量、结构、新旧程度、使用现状、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转让方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特别提醒 1、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晓和未知晓的瑕疵和权利负担。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上述竞价标的物以登记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实际竞价标的物与登记不符的,转让方不承担竞价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注意,因竞价标的物为转让方抵债资产,该资产的初始权属、用途、资产性质、资产状态、欠付税金及其他欠付费用等,转让方仅按公告中现有资料的记载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的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实地查看及到当地权属登记中心、税务部门等查询了解该竞价标的物实际情况,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应以买受人自行了解的情况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无论竞买人是否在竞买前实地查看及查询了解竞价标的物实际情况,标的物实际情况与公告内容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本次竞价活动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过户时发生的全部税、费。竞价成交后,竞价标的物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所有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本次交易依法应缴纳的过户全部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各自承担的情况)。竞价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时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转让方不干涉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竞价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或者不能办理过户的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对资产交易涉及的服务费,竞价标的物在竞价成交之前历史上可能存在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费、税收取方式及金额,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瑕疵提示 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竞价标的物揭示的风险及瑕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承诺自愿承担因竞价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6、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其他披露内容 一、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由转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对未按期提交资料或经审查后属资格限制的买受人,转让方有权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宣布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与转让方已签署《转让合同》但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发现不符合本须知中要求的竞买条件,转让方有权解除《转让合同》并重新进行竞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买受人应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协议签订及资产交接手续。逾期签约或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三)竞价成功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或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公开竞价出售。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上一次竞价的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其他 (一)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给各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均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转让方咨询。如发生争议,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成都农村 (略) 双流支 (略) 提起诉讼。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倍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13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4-26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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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金坤保证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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