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09号[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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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09号[2023]9号)
网挂〔2023〕009号[2023]9号2023/3/22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宗地总面积: 12547.66平方米宗地坐落: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2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2547.66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937.31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937.31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5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备注: 1具体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45号执行,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4月2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6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号地块:2023年04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 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发展生产、研发、周转库房及销售于一体的智能配电自动化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土地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 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6.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项目建成后,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项目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变相销售。
8.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9.该宗地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1.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5646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3764万元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40万元)。
3.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3.76亿元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400万元)。
4.项目达产之日起,每年R&D经费投入强度(科研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 0.5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方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时提 (略) 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11.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使用。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2.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银行帐号: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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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宗地总面积: 12547.66平方米宗地坐落: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2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2547.66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937.31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937.31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5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备注: 1具体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45号执行,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4月22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6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江东新区JDLA-02-H03-2 号地块:2023年04月15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 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发展生产、研发、周转库房及销售于一体的智能配电自动化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土地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 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6.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具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项目建成后,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项目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变相销售。
8.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9.该宗地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1.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5646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3764万元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40万元)。
3.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3.76亿元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400万元)。
4.项目达产之日起,每年R&D经费投入强度(科研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 0.5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方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时提 (略) 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11.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使用。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2.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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