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体处置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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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体处置拍卖公告

河道清淤体处置拍卖公告

受新县自然资源 (略) 委托, (略) (略) 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于2022年8月9日上午10:30时,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略) 民之家5楼)公开拍卖河道清淤体。

一、拍卖标的:

河道清淤体数量约*.29m3(河道清淤体加工成可售自然砂约当产量回收率45%),该标的位于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和浒湾乡交界处华湾村民组。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手续。

三、报名地点: (略) 平桥区南京路888号

( (略) (略) )

四、竞买保证金: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7:00时前,携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到指定账户,并接受各项拍卖条款的约定(具体详见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若竞买不中,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2、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平桥支行

账 号:4105 0176 6208 *

(请注明:河道清淤体竞买保证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2022年8月8日

六、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10:30时

拍卖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略) 民之家5楼)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竞得。

八、拍卖价款结算:

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二日内(即:2022年8月11日17时之前),交清所拍成交价款,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咨询:0376—* *(李女士)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河道清淤体处置拍卖公告

受新县自然资源 (略) 委托, (略) (略) 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于2022年8月9日上午10:30时,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略) 民之家5楼)公开拍卖河道清淤体。

一、拍卖标的:

河道清淤体数量约*.29m3(河道清淤体加工成可售自然砂约当产量回收率45%),该标的位于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和浒湾乡交界处华湾村民组。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手续。

三、报名地点: (略) 平桥区南京路888号

( (略) (略) )

四、竞买保证金: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7:00时前,携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到指定账户,并接受各项拍卖条款的约定(具体详见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若竞买不中,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2、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平桥支行

账 号:4105 0176 6208 *

(请注明:河道清淤体竞买保证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2022年8月8日

六、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10:30时

拍卖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略) 民之家5楼)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竞得。

八、拍卖价款结算:

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二日内(即:2022年8月11日17时之前),交清所拍成交价款,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咨询:0376—* *(李女士)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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