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
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
2023年4月12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在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10.864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2、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9.01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56.98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3年4月9―11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3年4月10―11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金惠路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4日《萧山日报》)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
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10.864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2、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9.01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56.98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11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4月11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金惠路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账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 (略) (略) 按首年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4月28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序号 | 参考租期 |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
1#―3# |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 | 一个月 |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房权证、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7、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4、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2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与3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现内部相通,若非同一买受人竞得的,须由2号标的的买受人进行隔断、费用自理,具体隔断位置以委托人确定为准。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3年4月12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 | 10.8645 | 2 |
2 |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 | 9.017 | 2 |
3 |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 | 56.985 | 10 |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2、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3、标的参考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4、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
5、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7、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8、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6、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7、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8、2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与3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现内部相通,若非同一买受人竞得的,须由2号标的的买受人进行隔断、费用自理,具体隔断位置以委托人确定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方):
承租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该 (略) 区路号。
该房屋已办理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装修状况: 。
其他条件:。
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保证金
1、*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方应确保合法合规使用。未征得*方书面同意以及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
*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2、租赁期间,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出借或提供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3、本合同签订后,*方向*方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方收取保证金后向*方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随首期租金一并缴纳。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能耗费、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后*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后由*方无息返还。
若发生*方未按约履行支付租金、其它费用的义务或未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情形时,*方有权直接在*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方应在收到*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初始金额。*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租赁标的、结清所有款项和费用,经*方验收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的,则为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六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方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向*方交付租赁标的;*方同意按本合同签订时的租赁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如对租赁标的现状、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在交付时当场提出。
2、租赁标的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已办理房产证,无抵押、无查封、无其他承租人。*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其他相关情况以及各项风险因素,*方同意按租赁标的实际现状进行交接使用,交接后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每个分割经营单元建筑面积上限、消防安全验收)均由*方自行承担。
3、租赁合同期满,*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方逾期不交还的,*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方继续出租的,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首年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
六年租金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本合同项下 (略) 场行情涨跌而变化。
2、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执行“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以 (转账、汇款、现金) 方式支付。*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期租金,第二年起的每期租金,*方应于每期所对应的租赁期间的开始日再提前一个月向*方支付。
3、*方收取租金账户具体信息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方需变更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的,*方应当书面通知*方。
如后续*方需调整租金收取账户的,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费、通讯费、网络信息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方自行承担。车位及停车费用由*方自行解决。水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方承担。因上述费 (略) 或其他第三方发生争议的,与*方无关,如因*方欠付上述费用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方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方指定,*方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方使用租赁房屋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它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均由*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方在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劳资纠纷等,与*方无关;如因此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2、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方应及时通知*方,由*方负责安排维修。若*方未及时通知*方维修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租赁期间,*方应妥善使用并维护租赁房屋及设施,因*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受损坏的,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房屋内部设施(包括门窗、水电等)和*方自行装修、装饰、添置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首先向*方提交书面设计方案及图纸并经*方同意,*方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方不得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朝向、公共设施、已吊房顶、水电布局等)、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影响租赁房屋质量安全。*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和施工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如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申领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等,并由*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风险。*方因装饰装修及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方自行负担。房屋外设立广告牌的,需经*方书面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4、在租赁期内,*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意消防安全和租赁物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方应确保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以及人员安全,用电不能超负荷,不能破坏原有电路,禁止在租赁房屋内存放危险品。租赁期间,若因*方原因或者与*方有关的原因造成消防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或对租赁房屋、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方无涉。
5、*方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与租赁房屋实际使用人有关的治安、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负责门前三包,对*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等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实际使用人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6、如*方转让租赁房屋的,*方须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租赁合同后续履行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屋交还
1、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之日、本合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解除之日,*方应按下述标准将租赁房屋交还给*方:
(1)*方应当将租赁房屋内属于*方的可移动部分(包括设备等)搬迁完毕,并撤离人员,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房屋正常使用,未搬离的物品,视为*方放弃所有权,*方有权对滞留物品作出任意处置;
(2)*方不可拆除装修、改善增设物或其它不可拆除部分,均无偿移交给*方,*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交还标准为确保租赁房屋具备良好、清洁和适合于出租的可正常使用的状况及条件(正常磨损除外);
(4)*方确保已按本合同约定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
2、如*方未按*方要求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的,*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若*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则本合同租赁期限作相应顺延。
2、若*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1天,应当按照最后合同年度日租金的三倍标准向*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
4、*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支付相当于违约发生年度年租金的8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而给*方造成的损失的,*方仍应继续赔偿:
(1)未经*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用途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出借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未经*方同意或未按照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并取得施工许可,*方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
(4)未按约定承担租赁房屋维修义务,致使租赁房屋严重损坏或严重影响租赁房屋质量安全;
(5)*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逾期30天以上,或*方所欠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达1万元以上;
(6)租赁房屋或装饰装修经有关机关、机构检查后存在安全隐患,经通知*方整改后,*方仍不予以整改的;
(7)*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或犯罪活动被有关机关查处的;
(8)*方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发生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受到其他强制措施或被有关机关采取了限制其某项权利的措施的;
(9)*方发生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或造成*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应当解除,租金按照*方已实际使用的天数进行结算。
6、合同解除后,*方应向*方退还剩余租赁期间内的租金以及保证金,*方有权在上述应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方应向*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第八条 送达地址确认
*方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 ;手机号码: 。
*方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 ;手机号码: 。
双方当事人明确上述地址为自己接收书面通知、仲裁文书、 (略) 法律文书等文件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债务催收及合同解除环节、仲裁程 (略) 执行程序。
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上述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或仲裁机构、 (略) ,否则上述送达地址继续有效。当事人、仲裁机构、 (略) 发出的通知、材料、仲裁文书、法院文书等任何文件邮寄至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上述送达地址的,不论收件人是否签收或确认收妥,即视为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内容真实有效。若因上述送达地址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仲裁机 (略) 而导致邮件无人签收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守约方因委托律师申请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方(签名或盖章): *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
现委托为我单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于2023年4月12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3年4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
现委托为本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于2023年4月12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3年4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
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
2023年4月12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在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10.864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2、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9.01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56.98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3年4月9―11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3年4月10―11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金惠路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联系电话:* * 0571―*
(略)
(本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4日《萧山日报》)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
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10.864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2、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9.01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3、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起拍价56.98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有一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11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文三路345号宜必思酒 (略)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3年4月11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3年4月11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金惠路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萧山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账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 (略) (略) 按首年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原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3年4月28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序号 | 参考租期 |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
1#―3# |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 | 一个月 |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房权证、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7、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4、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2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与3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现内部相通,若非同一买受人竞得的,须由2号标的的买受人进行隔断、费用自理,具体隔断位置以委托人确定为准。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3年4月12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萧山区金惠路896―89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17.29平方米6年租赁权 | 10.8645 | 2 |
2 |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 | 9.017 | 2 |
3 |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 | 56.985 | 10 |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2、标的现状均为空置。
3、标的参考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3年5月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2023年5月1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4、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
5、1、2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3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招租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
7、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8、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6、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7、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8、2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16―918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80.34平方米6年租赁权”与3号标的“ (略) 萧山区金惠路920―940号1―2层沿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139.7平方米6年租赁权”现内部相通,若非同一买受人竞得的,须由2号标的的买受人进行隔断、费用自理,具体隔断位置以委托人确定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方):
承租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该 (略) 区路号。
该房屋已办理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装修状况: 。
其他条件:。
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保证金
1、*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餐饮、KTV、酒吧、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工制品。*方应确保合法合规使用。未征得*方书面同意以及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
*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2、租赁期间,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出借或提供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3、本合同签订后,*方向*方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方收取保证金后向*方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随首期租金一并缴纳。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能耗费、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后*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后由*方无息返还。
若发生*方未按约履行支付租金、其它费用的义务或未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情形时,*方有权直接在*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方应在收到*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初始金额。*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租赁标的、结清所有款项和费用,经*方验收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的,则为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六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方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向*方交付租赁标的;*方同意按本合同签订时的租赁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如对租赁标的现状、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在交付时当场提出。
2、租赁标的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已办理房产证,无抵押、无查封、无其他承租人。*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其他相关情况以及各项风险因素,*方同意按租赁标的实际现状进行交接使用,交接后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每个分割经营单元建筑面积上限、消防安全验收)均由*方自行承担。
3、租赁合同期满,*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方逾期不交还的,*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要求*方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方继续出租的,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首年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租金递增幅度为1―3年年租金相同,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4―6年年租金相同。
六年租金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本合同项下 (略) 场行情涨跌而变化。
2、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执行“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以 (转账、汇款、现金) 方式支付。*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期租金,第二年起的每期租金,*方应于每期所对应的租赁期间的开始日再提前一个月向*方支付。
3、*方收取租金账户具体信息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方需变更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的,*方应当书面通知*方。
如后续*方需调整租金收取账户的,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费、通讯费、网络信息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方自行承担。车位及停车费用由*方自行解决。水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方承担。因上述费 (略) 或其他第三方发生争议的,与*方无关,如因*方欠付上述费用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方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方指定,*方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方使用租赁房屋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它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均由*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方在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劳资纠纷等,与*方无关;如因此造成*方损失的,*方有权向*方追偿。
2、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或其他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方应及时通知*方,由*方负责安排维修。若*方未及时通知*方维修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租赁期间,*方应妥善使用并维护租赁房屋及设施,因*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受损坏的,由*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房屋内部设施(包括门窗、水电等)和*方自行装修、装饰、添置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首先向*方提交书面设计方案及图纸并经*方同意,*方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方不得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朝向、公共设施、已吊房顶、水电布局等)、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影响租赁房屋质量安全。*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和施工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如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申领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等,并由*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风险。*方因装饰装修及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方自行负担。房屋外设立广告牌的,需经*方书面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4、在租赁期内,*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意消防安全和租赁物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方应确保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以及人员安全,用电不能超负荷,不能破坏原有电路,禁止在租赁房屋内存放危险品。租赁期间,若因*方原因或者与*方有关的原因造成消防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或对租赁房屋、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方无涉。
5、*方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与租赁房屋实际使用人有关的治安、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负责门前三包,对*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等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实际使用人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6、如*方转让租赁房屋的,*方须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租赁合同后续履行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屋交还
1、租赁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租之日、本合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解除之日,*方应按下述标准将租赁房屋交还给*方:
(1)*方应当将租赁房屋内属于*方的可移动部分(包括设备等)搬迁完毕,并撤离人员,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房屋正常使用,未搬离的物品,视为*方放弃所有权,*方有权对滞留物品作出任意处置;
(2)*方不可拆除装修、改善增设物或其它不可拆除部分,均无偿移交给*方,*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交还标准为确保租赁房屋具备良好、清洁和适合于出租的可正常使用的状况及条件(正常磨损除外);
(4)*方确保已按本合同约定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
2、如*方未按*方要求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的,*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若*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则本合同租赁期限作相应顺延。
2、若*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1天,应当按照最后合同年度日租金的三倍标准向*方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
4、*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支付相当于违约发生年度年租金的8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而给*方造成的损失的,*方仍应继续赔偿:
(1)未经*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用途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出借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未经*方同意或未按照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并取得施工许可,*方擅自进行装饰装修的;
(4)未按约定承担租赁房屋维修义务,致使租赁房屋严重损坏或严重影响租赁房屋质量安全;
(5)*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逾期30天以上,或*方所欠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达1万元以上;
(6)租赁房屋或装饰装修经有关机关、机构检查后存在安全隐患,经通知*方整改后,*方仍不予以整改的;
(7)*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或犯罪活动被有关机关查处的;
(8)*方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发生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受到其他强制措施或被有关机关采取了限制其某项权利的措施的;
(9)*方发生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或造成*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应当解除,租金按照*方已实际使用的天数进行结算。
6、合同解除后,*方应向*方退还剩余租赁期间内的租金以及保证金,*方有权在上述应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方应向*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第八条 送达地址确认
*方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 ;手机号码: 。
*方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 ;手机号码: 。
双方当事人明确上述地址为自己接收书面通知、仲裁文书、 (略) 法律文书等文件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债务催收及合同解除环节、仲裁程 (略) 执行程序。
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上述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或仲裁机构、 (略) ,否则上述送达地址继续有效。当事人、仲裁机构、 (略) 发出的通知、材料、仲裁文书、法院文书等任何文件邮寄至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上述送达地址的,不论收件人是否签收或确认收妥,即视为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内容真实有效。若因上述送达地址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仲裁机 (略) 而导致邮件无人签收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守约方因委托律师申请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方(签名或盖章): *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
现委托为我单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于2023年4月12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3年4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
现委托为本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北干荣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略) 于2023年4月12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 (略)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部分1―2层沿街商业用房6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3年4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