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SZ100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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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SZ1000401-2)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

内部决策:其他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的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4,356.8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楼。标的资产所在楼宇不动产权证载信息如下:

1、房地产名称:大鹏支行综合楼。

2、不动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号。

3、建筑面积:4434.27平方米。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1992年11月18日至2042年11月17日止。

大鹏支行综合楼整栋仅办理了一本《房地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为4434.27平方米。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大鹏支行综合楼除去77.44平方米的部分(根据转让方提供2022年8月31日出具的《 (略)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现状测绘)》中房号为01-1、01-2、01-3、02-1共计77.44平方米建筑面积)。

根据中 (略) (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6月19日为排查日期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显示,标的资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类别为C2类。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9月28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25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人民币3790.4421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

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3923.10757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91.4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自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及关系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因大鹏支行综合楼整栋仅办理了一本《房地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为4434.27平方米,本次转让建筑面积为《房地产证》上记载的其中一部分建筑面积,不包含转让方提供的2022年8月31日出具的《 (略)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现状测绘)》中房号为01-1、01-2、01-3、02-1共计77.44平方米建筑面积,故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分证过户或因无法分证导致不能过户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根据中 (略) (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6月19日为排查日期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显示,标的资产房屋主体结构排查为C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类别为C2类“主梁混凝土存在因主筋锈蚀产生的裂缝,或因箍筋锈蚀产生的超过15%该侧面积的混凝土剥落现象。”“板底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超过15%面积混凝土剥落现象。”,详见留存在联交所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受让方受让后需自行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维护、整改、加固等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自费负责。

3、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房产未抵押,权属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标的资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结构性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出租或处置,或与毗连产权相连通可能存在争议、重新测绘等情形,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该等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挂牌期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告内容及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条件支付价款,并履行其他附随义务。

6、标的资产所在大鹏支行综合楼证载权利人为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7、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及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给予必要的配合。过户的办理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但转让方不对是否可以办理过户做任何承诺,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资产交付日前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物业维修金及相关欠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有)。标的资产交付日后(含该日)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略) 分行

住所: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5008号

负责人:姚明德

企业类型: (略) (上市)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中国农 (略) 分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通知书》(编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姜先生 0755-*宋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4100 3200 0400 2388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 (略) ,深圳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

内部决策:其他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的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4,356.8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楼。标的资产所在楼宇不动产权证载信息如下:

1、房地产名称:大鹏支行综合楼。

2、不动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号。

3、建筑面积:4434.27平方米。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1992年11月18日至2042年11月17日止。

大鹏支行综合楼整栋仅办理了一本《房地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为4434.27平方米。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大鹏支行综合楼除去77.44平方米的部分(根据转让方提供2022年8月31日出具的《 (略)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现状测绘)》中房号为01-1、01-2、01-3、02-1共计77.44平方米建筑面积)。

根据中 (略) (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6月19日为排查日期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显示,标的资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类别为C2类。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9月28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25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人民币3790.4421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略) 大鹏新区大鹏镇大鹏支行综合楼其中一部分房地产

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3923.10757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向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91.4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自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及关系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因大鹏支行综合楼整栋仅办理了一本《房地产证》,证载建筑面积为4434.27平方米,本次转让建筑面积为《房地产证》上记载的其中一部分建筑面积,不包含转让方提供的2022年8月31日出具的《 (略)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现状测绘)》中房号为01-1、01-2、01-3、02-1共计77.44平方米建筑面积,故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分证过户或因无法分证导致不能过户的情况,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根据中 (略) (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6月19日为排查日期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显示,标的资产房屋主体结构排查为C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类别为C2类“主梁混凝土存在因主筋锈蚀产生的裂缝,或因箍筋锈蚀产生的超过15%该侧面积的混凝土剥落现象。”“板底存在因钢筋锈蚀产生的超过15%面积混凝土剥落现象。”,详见留存在联交所的《大鹏支行营业用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总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受让方受让后需自行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维护、整改、加固等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自费负责。

3、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房产未抵押,权属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标的资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结构性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出租或处置,或与毗连产权相连通可能存在争议、重新测绘等情形,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该等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挂牌期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告内容及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条件支付价款,并履行其他附随义务。

6、标的资产所在大鹏支行综合楼证载权利人为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7、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及中国 (略) 深圳东部支行给予必要的配合。过户的办理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但转让方不对是否可以办理过户做任何承诺,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资产交付日前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物业维修金及相关欠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有)。标的资产交付日后(含该日)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略) 分行

住所: (略) 罗湖区深南东路5008号

负责人:姚明德

企业类型: (略) (上市)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中国农 (略) 分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通知书》(编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姜先生 0755-*宋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4100 3200 0400 2388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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