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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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挂牌披露

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57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4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ZC00022C1
项目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标的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转让底价:57.*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3-1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3-21
项目简介: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海川评报字【2023】第HC0201号。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需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要求统一开展该项目范围内的剩余土石方外运、挖方、填方、碾压及平整工作(时限要求100日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默认为100个自然日);受让方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才具有参拍报名资格,成交后承建土石方填方、平整等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内挖掘平整工程费用,按县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造价312.*万元执行,验收合格后支付给受让方。填方碾压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工程监理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程序选定,工程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织。4.依据合同法,受让方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时,双方会约定违约条款,届时县农业农村局会要求缴纳合同标标的10%的履约保证金。5.成交后签订协议时,受让方需向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的,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可终止出让合同和施工合同,自然资源局收取的转让价款不予退回,农业农村局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排第二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承接,负责后期剩余的土石方外运、挖方、填方、碾压及平整工作;若排第二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放弃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则依次由排第三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承接。6.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指定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土方平整及外调费用,应由买受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评审的合同清单价协商解决。7..有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应当与中储粮万年直属库负责人张华阳联系,电话*。8.实际过程中剩余土石方开采安全、环境保护、加工外运石方临时存放点和土方合适的弃方点、周边邻里关系的维稳协调由汪家乡人民政府负责。9.受让方需根据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对填方范围进行碾压,平整碾压技术要求:⑴、拟建场区在开挖、回填前,应先清除表层耕植土及植物根茎等,清楚场区内池塘、沟渠等低洼处淤泥;⑵、完成上述工作后,可以将挖方区土回填到场区回填区。回填的土要求控制石头粒径小于200mm,建议回填后的场区标高超过场区设计标高0.5m以上(考虑强夯后场区地面下沉);⑶回填土应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不大于300.压实系数不小于0.94;⑷、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没层的压实系数满足设计要求后再铺填上层土。⑸、建设场地红线处的高差凡是采用放坡处理,填土边坡的技术要求:压实填土的坡度允许值(高度比)应不大于1:1.5,以红线为坡顶向外放坡(挡土墙外除外),压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具体施工应满足《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的要求。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 3月21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略) (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70号9幢1-13号)联系电话:0793-*333(郑)10.【

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57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4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ZC00022C1
项目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标的名称: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转让底价:57.*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3-1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3-21
项目简介:万年县中申粮库(汪家乡)建设项目剩余土石方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海川评报字【2023】第HC0201号。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需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要求统一开展该项目范围内的剩余土石方外运、挖方、填方、碾压及平整工作(时限要求100日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默认为100个自然日);受让方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才具有参拍报名资格,成交后承建土石方填方、平整等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内挖掘平整工程费用,按县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造价312.*万元执行,验收合格后支付给受让方。填方碾压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工程监理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程序选定,工程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织。4.依据合同法,受让方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时,双方会约定违约条款,届时县农业农村局会要求缴纳合同标标的10%的履约保证金。5.成交后签订协议时,受让方需向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的,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可终止出让合同和施工合同,自然资源局收取的转让价款不予退回,农业农村局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排第二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承接,负责后期剩余的土石方外运、挖方、填方、碾压及平整工作;若排第二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放弃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则依次由排第三名的竞拍报价单位承接。6.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指定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土方平整及外调费用,应由买受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评审的合同清单价协商解决。7..有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应当与中储粮万年直属库负责人张华阳联系,电话*。8.实际过程中剩余土石方开采安全、环境保护、加工外运石方临时存放点和土方合适的弃方点、周边邻里关系的维稳协调由汪家乡人民政府负责。9.受让方需根据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对填方范围进行碾压,平整碾压技术要求:⑴、拟建场区在开挖、回填前,应先清除表层耕植土及植物根茎等,清楚场区内池塘、沟渠等低洼处淤泥;⑵、完成上述工作后,可以将挖方区土回填到场区回填区。回填的土要求控制石头粒径小于200mm,建议回填后的场区标高超过场区设计标高0.5m以上(考虑强夯后场区地面下沉);⑶回填土应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不大于300.压实系数不小于0.94;⑷、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没层的压实系数满足设计要求后再铺填上层土。⑸、建设场地红线处的高差凡是采用放坡处理,填土边坡的技术要求:压实填土的坡度允许值(高度比)应不大于1:1.5,以红线为坡顶向外放坡(挡土墙外除外),压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具体施工应满足《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的要求。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级及以上施工承包资质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 3月21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略) (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70号9幢1-13号)联系电话:0793-*333(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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