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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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服务

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略) 委、市政府青年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全面、客观、科学、量化的原则开展中期评估,在2023年6月前完成调研并撰写评估报告,并注重应用对策研究和评估成果转化。

(1)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对《规划》总体目标和10个领域发展目标、42项发展措施和10项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客观评价进展。

(2)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党管青年原则、青年发展规划体系、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等重要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建议。

(3)实施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略) 委关于《规划》实施机制的意见,对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定期评估评价、发布等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评估。

(4)典型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深入挖掘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在推动《规划》深入实施、探索取得标志性青年发展政策、设立青年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查找短板弱项,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经费预算:5.5万元(包括前期专家评审费及评估验收费用),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4.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6月前

三、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致力于青年发展,具备评估资质的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各类机构。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具体项目方案另附)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承诺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书、信用查询结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下午5点半。

五、项目评审

团市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一天,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团市委将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略) 政府。

七、资金拨付

团市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80%款项;项目验收合格拨付20%余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4-*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荔城区万 (略) 青少年宫4楼

为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略) 委、市政府青年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全面、客观、科学、量化的原则开展中期评估,在2023年6月前完成调研并撰写评估报告,并注重应用对策研究和评估成果转化。

(1)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对《规划》总体目标和10个领域发展目标、42项发展措施和10项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客观评价进展。

(2)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党管青年原则、青年发展规划体系、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等重要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建议。

(3)实施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略) 委关于《规划》实施机制的意见,对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定期评估评价、发布等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评估。

(4)典型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深入挖掘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在推动《规划》深入实施、探索取得标志性青年发展政策、设立青年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查找短板弱项,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经费预算:5.5万元(包括前期专家评审费及评估验收费用),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4.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6月前

三、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致力于青年发展,具备评估资质的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各类机构。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具体项目方案另附)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承诺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书、信用查询结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下午5点半。

五、项目评审

团市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一天,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团市委将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略) 政府。

七、资金拨付

团市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80%款项;项目验收合格拨付20%余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4-*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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