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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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拉孜县县城规划区内,G318国道南侧、规划经五路东侧。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

出让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幅价(万元)

Lzgt2022-002

7674.8

商业用地

40

469

328

20

2、Lzgt2022-002号宗地规划要求: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5%,停车泊位140个,地块投资强度≥1850 万元。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拉孜县建设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要求开发建设,房屋开建前需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局现场验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提交资格审查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申请人或其法人银行账户存款大于2320万元资金证明。

(二)本次挂牌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需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领取竞买资格通知书,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在拉孜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3、存在在拉孜县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行为的。

4、在西藏 (略) 场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存在诚信不良行为的企业。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cn。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4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前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略) (略) 进行资格审查, (略)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4月25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4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5月4日18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前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拉孜县土地保证金Lzgt2022-002号。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24年8月30日前竣工。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自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赵 葛 *

(略) (略) 岳小艳 *

(略) (略)

2023年4月5日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拉孜县县城规划区内,G318国道南侧、规划经五路东侧。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

出让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幅价(万元)

Lzgt2022-002

7674.8

商业用地

40

469

328

20

2、Lzgt2022-002号宗地规划要求: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5%,停车泊位140个,地块投资强度≥1850 万元。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拉孜县建设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要求开发建设,房屋开建前需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局现场验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提交资格审查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申请人或其法人银行账户存款大于2320万元资金证明。

(二)本次挂牌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需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领取竞买资格通知书,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在拉孜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3、存在在拉孜县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行为的。

4、在西藏 (略) 场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存在诚信不良行为的企业。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cn。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4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前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略) (略) 进行资格审查, (略)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4月25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4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5月4日18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前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 *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拉孜县土地保证金Lzgt2022-002号。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24年8月30日前竣工。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自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拉孜县自然资源局 赵 葛 *

(略) (略) 岳小艳 *

(略) (略)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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