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拍卖公告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拍卖公告
安溪县龙门镇小 (略) 委托我公司拍卖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一)根据委 (略) 测算评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土石方约25.099万M3,其中土方量约5.362万M3,砂含量约6.703万M3,碎石含量约9.962万M3,荒料量约3.072万M3。
(二)标的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规划设计标高要求等详见《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土方平整计算图》。
(三)A-17-01地块地处龙门镇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位于安溪县环城东路(S217)东侧。该地块在平面上呈不规则多边形,南北长约 310~350m,东西宽 170~305m,用地面积 74051m2,合111亩。项目区内现状标高+148.36~+181.89m,最大高差33.53m,拟平整底界标高为+163.00m、+175.00m,其中,南西地块平整底界标高为+163.00m,北东地块平整底界标高为+175.00m。
二、拍卖方式
(一)采用有保留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保留价由委托方设定。拍卖会实行“价高者得”原则。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举号牌应价,竞买人每次应价不能低于已宣布的加价幅度,价高者竞得(竞买人的最高应价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
(二)拍卖成交,拍卖师在最后应价基础上三次报价无人加价击槌宣布为准,并确定买受人,一经击槌,买卖即告成交,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起拍价:人民币100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竞买人在拍卖前应提供的证件:个人参与竞买的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13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请注明款项用途“A-17-01地块渣土综合利用权竞买保证金”。有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不成交的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息退还。
保证金交至: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456;
开户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六、咨询看样、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咨询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7时
(三)咨询及报名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517室
(四)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上述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七、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0595-*9668
(二)我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泉州 (略)
2023年4月4日
安溪县龙门镇小 (略) 委托我公司拍卖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一)根据委 (略) 测算评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平整项目渣土综合利用权,土石方约25.099万M3,其中土方量约5.362万M3,砂含量约6.703万M3,碎石含量约9.962万M3,荒料量约3.072万M3。
(二)标的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规划设计标高要求等详见《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17-01地块土方平整计算图》。
(三)A-17-01地块地处龙门镇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位于安溪县环城东路(S217)东侧。该地块在平面上呈不规则多边形,南北长约 310~350m,东西宽 170~305m,用地面积 74051m2,合111亩。项目区内现状标高+148.36~+181.89m,最大高差33.53m,拟平整底界标高为+163.00m、+175.00m,其中,南西地块平整底界标高为+163.00m,北东地块平整底界标高为+175.00m。
二、拍卖方式
(一)采用有保留价增价的拍卖方式,保留价由委托方设定。拍卖会实行“价高者得”原则。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举号牌应价,竞买人每次应价不能低于已宣布的加价幅度,价高者竞得(竞买人的最高应价须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
(二)拍卖成交,拍卖师在最后应价基础上三次报价无人加价击槌宣布为准,并确定买受人,一经击槌,买卖即告成交,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起拍价:人民币100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竞买人在拍卖前应提供的证件:个人参与竞买的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13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请注明款项用途“A-17-01地块渣土综合利用权竞买保证金”。有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不成交的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息退还。
保证金交至: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456;
开户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六、咨询看样、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咨询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7时
(三)咨询及报名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517室
(四)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上述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七、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0595-*9668
(二)我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泉州 (略)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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