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38630
【一拍】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38630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67元 起拍价:*.5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需谨慎参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竞 买 须 知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 (略) 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谨慎参拍。拍卖成交后,房屋因过户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各自承担,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需遵守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请竞买人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房产相关限购问题及税费比例)。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与辅助机构不承担责任)。该房屋内部可移动物品及装修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 (略) 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有意竟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 (略) 或网络服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 (略) 账户(账户:乌鲁木齐铁路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 (略) 新医路支行账号:*2678,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另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住宅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新71执40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乌房预经开字第*号 | ||
标的所有人 | 井** | ||
评估价基准日 | 2023年3月6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出租 | ||
过户情况 | 可过户 | ||
经营情况 | 无经营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乌鲁木齐铁路 (略) 查封 |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建筑面积为129.84平方米 | |
建筑年代 | 2018年1月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朝向 | 南北朝向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地上12层,地下2层,位于4层 | ||
房屋户型 | 3室2厅1厨2卫 | ||
周边配套 | 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 | ||
其他介绍 | 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 |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价 | *.67元 | |
过户费用 | 依法各自承担 | ||
欠缴费用 | 由买受人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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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67元 起拍价:*.5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需谨慎参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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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 知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 (略) 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谨慎参拍。拍卖成交后,房屋因过户交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依法各自承担,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需遵守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 (略) 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请竞买人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房产相关限购问题及税费比例)。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与辅助机构不承担责任)。该房屋内部可移动物品及装修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 (略) 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有意竟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 (略) 或网络服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 (略) 账户(账户:乌鲁木齐铁路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 (略) 新医路支行账号:*2678,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另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住宅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新71执40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乌房预经开字第*号 | ||
标的所有人 | 井** | ||
评估价基准日 | 2023年3月6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出租 | ||
过户情况 | 可过户 | ||
经营情况 | 无经营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乌鲁木齐铁路 (略) 查封 |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建筑面积为129.84平方米 | |
建筑年代 | 2018年1月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朝向 | 南北朝向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地上12层,地下2层,位于4层 | ||
房屋户型 | 3室2厅1厨2卫 | ||
周边配套 | 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 | ||
其他介绍 | 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 |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价 | *.67元 | |
过户费用 | 依法各自承担 | ||
欠缴费用 | 由买受人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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