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67元 起拍价:*.5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需谨慎参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 (略) 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11时至2023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http://**(公拍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位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太原路1137号海棠铭居商住小区二期7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证号:乌房预经开字第*号,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29.8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筑年代为2018年1月。拍卖标的东临太原北路,南至科技园路,西至上海路,北至迎宾路,所在小区周围 (略) 实验学校(据物业称为该校学区房)、 (略) 四十七中学、乌鲁木齐火炬学校、众志公学等,小区内环境优美,周围有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所在区域交通出行便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七通”(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67元 起拍价:*.5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标的欠物业费7892.6元,暖气无欠费,电、燃气为插卡。该房产可能存在着腾迁困难的风险,需谨慎参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5月11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2023年5月16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 (略) (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祥云中街恒信阳光里小区对面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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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01号
乌鲁木齐铁路 (略)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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