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标的名称 | 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皀李湖隧洞进口、鲁溪闸隧洞出口、皀李湖桥西(17孔)、固化场、节制闸等地,详见标的清单。2.本标的在进场分割、搬离物件等清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残渣、固废等废料,由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由于资产放置点较为分散,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接受转让方交底,并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集中看样时间具体咨询看样联系人,需看样的意向方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登记预约。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联系人:王靖,联系电话:*,地址: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江西路681号。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略) 上虞 (略) | ||
注册地 |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5幢一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A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3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8.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 开户行: 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 *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 受让方须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履约3.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上虞 (略) ,开户行:宁波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48)。3. 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拆除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 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完成相关合同及支付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5.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若受让方为个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受让方为单位,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 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总价将不作任何调整。8. 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在施工作业前联系相关部门确保变压器已断电,保证无电作业。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0.在转让标的的拆、装、运输、卸过程中,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受让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11.本次竞买标的的拆、装、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12.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13.该标的成交并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完成设备的拆解、切割、运输及现场清理等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搬运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设备的拆解、切割、运输等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4.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石女士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绍兴市上虞舜惠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皀李湖隧洞进口、鲁溪闸隧洞出口、皀李湖桥西(17孔)、固化场、节制闸等地,详见标的清单。2.本标的在进场分割、搬离物件等清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残渣、固废等废料,由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由于资产放置点较为分散,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接受转让方交底,并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集中看样时间具体咨询看样联系人,需看样的意向方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登记预约。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联系人:王靖,联系电话:*,地址: (略) 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江西路681号。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略) 上虞 (略) | ||
注册地 |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5幢一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A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3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8.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 开户行: 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 *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 受让方须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履约3.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上虞 (略) ,开户行:宁波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48)。3. 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拆除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 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完成相关合同及支付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5.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若受让方为个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受让方为单位,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 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总价将不作任何调整。8. 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在施工作业前联系相关部门确保变压器已断电,保证无电作业。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0.在转让标的的拆、装、运输、卸过程中,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受让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11.本次竞买标的的拆、装、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12.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13.该标的成交并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完成设备的拆解、切割、运输及现场清理等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搬运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设备的拆解、切割、运输等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4.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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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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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石女士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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