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便民服务用房租赁权转让再次公告-k233sf40088700a1025e4lp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便民服务用房租赁权转让再次公告-k233sf40088700a1025e4lp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便民服务用房租赁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4-0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4-19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标的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法定代表人: | 马朝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XDUGT4C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轨道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委员会2022年第8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签订《产权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2.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租赁期第一年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如为企业的),可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受让方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报名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身份证,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87784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租赁合同》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一号线清单.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便民服务用房租赁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4-0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4-19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标的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法定代表人: | 马朝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XDUGT4C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轨道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委员会2022年第8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签订《产权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2.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租赁期第一年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如为企业的),可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受让方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提供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报名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身份证,在要求的网站查询提供带网址的截图及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87784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租赁合同》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一号线清单.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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