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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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幅)位于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地块编号CJ-2021-XHSW-06-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建设指标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

21118.80

工业用地

50

容积率≥0.6

绿地率≤20%

建筑高度≤24米

796

796

备注:

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 (略) 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3.失信被执行人。

(四)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建材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五、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参与报价竞价活动。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2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8:30至2023年4月28日15:30。

七、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 (略) 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九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竞得人应按《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5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5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八个月内。

(五)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下的;

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

3.单体建筑2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

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二)竞得人当场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款的20%。

(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组成部分。

(七)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查询网址:

http://**

http://**

http://**

十、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符先生、王先生

咨询电话: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3月28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幅)位于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地块编号CJ-2021-XHSW-06-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建设指标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CJ-2021-XHSW-06-02-1号地块

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

21118.80

工业用地

50

容积率≥0.6

绿地率≤20%

建筑高度≤24米

796

796

备注:

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 (略) 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3.失信被执行人。

(四)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建材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五、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参与报价竞价活动。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2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8:30至2023年4月28日15:30。

七、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 (略) 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九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竞得人应按《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5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5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5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八个月内。

(五)装配式建造要求: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除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余的项目均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1.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以下的;

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

3.单体建筑2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

4.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二)竞得人当场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款的20%。

(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组成部分。

(七)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查询网址:

http://**

http://**

http://**

十、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符先生、王先生

咨询电话: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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