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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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挂牌披露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 (略) 中心支行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964,97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5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2PK00069C1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1室房产(转让底价:24.*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4室房产(转让底价:23.*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3室房产(转让底价:24.*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2室房产(转让底价:23.*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2-12-30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1-16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1室房产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翔鹰 (略) 出具的翔鹰兴瓷所评报字(2022)30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亲自前往实地勘察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 (略) 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6.本项目房产目前空置。无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4.【权属变更】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2)受让方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在优先扣除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涉及的房产交易费,以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 (略) (略) 组织拍卖,拍卖佣金按拍卖会《特别约定》各自承担,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付清。 6.【交付】 本次转让 (略) 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地点:待定。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戴先生)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竞价策划中心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 (略) 中心支行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964,97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5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2PK00069C1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4处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1室房产(转让底价:24.*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4室房产(转让底价:23.*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3室房产(转让底价:24.*万元);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2室房产(转让底价:23.*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2-12-30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1-16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珠山中路南门头泰元楼1栋5单元401室房产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翔鹰 (略) 出具的翔鹰兴瓷所评报字(2022)30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亲自前往实地勘察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 (略) 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6.本项目房产目前空置。无优先购买权。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4.【权属变更】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2)受让方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在优先扣除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涉及的房产交易费,以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承担。(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 (略) (略) 组织拍卖,拍卖佣金按拍卖会《特别约定》各自承担,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付清。 6.【交付】 本次转让 (略) 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地点:待定。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戴先生)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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