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宜宾市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作业单位的公告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宜宾市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作业单位的公告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2号)、《 (略)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以练代训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委办〔2021〕27号)和《 (略)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度常态化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宜应急委办〔2023〕6号)等文件要求,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应进行1次演练。为此我局决定在今年4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并公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的作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全称: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
二、报价限额
参选单位最高报价为人民币2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超过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演练完成(预计20日历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 (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预警发布、会商调度、提前转移避让等工作拍摄、剪辑等。
2.突发地质灾害演练现场的设计、舞台布置、音效控制、现场拍摄、网络图传、现场视频直播、相关设备租赁以及广告物料制作等工作, (略) 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时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以及终止响应等环节。
五、技术标准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22〕18号);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函〔2021〕40号);
3.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28号)。
六、成果要求
在规定时间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项目内容。
七、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事宜
1.本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q.com,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
2.拟参选单位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中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附件2)。
3.不接受联合报名。
九、开选时间
开选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十、现场报价及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地质灾害指挥中心( (略) 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
十一、报价注意事项
(一)请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报名文件准时参与现场报价,不到现场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的参选资格。
(二)参与现场报价的单位,报价应单独密封装订(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以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最低报价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参选单位采取第二轮报价,以最低报价确定中选单位。以此类推,直到有最低报价单位为止。
(三)若只有一家符合报名要求,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直接中选。
十二、中选单位的选择
(一)以最低报价的单位确定中选单位。
(二)中选单位确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完成本次工作任务的,确定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罗雷
电 话:0831-*
邮箱地址:*@*q.com。
附件:1.报价单
2.报名文件
3.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2号)、《 (略)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以练代训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委办〔2021〕27号)和《 (略)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度常态化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宜应急委办〔2023〕6号)等文件要求,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应进行1次演练。为此我局决定在今年4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并公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的作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全称: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项目。
二、报价限额
参选单位最高报价为人民币2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超过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演练完成(预计20日历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 (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预警发布、会商调度、提前转移避让等工作拍摄、剪辑等。
2.突发地质灾害演练现场的设计、舞台布置、音效控制、现场拍摄、网络图传、现场视频直播、相关设备租赁以及广告物料制作等工作, (略) 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时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以及终止响应等环节。
五、技术标准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22〕18号);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函〔2021〕40号);
3.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28号)。
六、成果要求
在规定时间 (略) 2023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项目内容。
七、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事宜
1.本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q.com,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
2.拟参选单位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中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附件2)。
3.不接受联合报名。
九、开选时间
开选时间:2023年4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十、现场报价及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地质灾害指挥中心( (略) 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
十一、报价注意事项
(一)请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报名文件准时参与现场报价,不到现场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的参选资格。
(二)参与现场报价的单位,报价应单独密封装订(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以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最低报价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参选单位采取第二轮报价,以最低报价确定中选单位。以此类推,直到有最低报价单位为止。
(三)若只有一家符合报名要求,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直接中选。
十二、中选单位的选择
(一)以最低报价的单位确定中选单位。
(二)中选单位确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完成本次工作任务的,确定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罗雷
电 话:0831-*
邮箱地址:*@*q.com。
附件:1.报价单
2.报名文件
3.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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