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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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挂牌披露

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铅山县公安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489,14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7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PK00006C1
项目名称: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标的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杨林村(原葛仙山派出所)房地产转让(转让底价:150.*万元);
铅山县陈坊乡陈坊村新街(原陈坊派出所)房地产转让(转让底价:198.*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2-07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2-21
项目简介:铅山县葛仙山镇杨林村(原葛仙山派出所)房地产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世联房 (略) 出具的【赣世联评报字(2022)第018号、第1214号】《评估报告》。2.标的房产及土地面积来自权证或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3.标的现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土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拍卖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印花税),产权权属过户时涉及的税、费(除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如需重建房屋的,必须按照2017年5月31日铅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标的如存在其他瑕疵(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过户),在挂牌时已披露的内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拍卖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印花税),权属过户时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拍卖地点:铅山县公安局会议室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铅山县公安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489,14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7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PK00006C1
项目名称:铅山县原葛仙山、陈坊派出所2处房地产转让
标的名称:铅山县葛仙山镇杨林村(原葛仙山派出所)房地产转让(转让底价:150.*万元);
铅山县陈坊乡陈坊村新街(原陈坊派出所)房地产转让(转让底价:198.*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2-07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2-21
项目简介:铅山县葛仙山镇杨林村(原葛仙山派出所)房地产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世联房 (略) 出具的【赣世联评报字(2022)第018号、第1214号】《评估报告》。2.标的房产及土地面积来自权证或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3.标的现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拍卖成交后,土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拍卖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印花税),产权权属过户时涉及的税、费(除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如需重建房屋的,必须按照2017年5月31日铅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标的如存在其他瑕疵(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过户),在挂牌时已披露的内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拍卖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印花税),权属过户时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拍卖地点:铅山县公安局会议室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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