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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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挂牌披露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江西南方稀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4,625,6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7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PK00002
项目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标的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43.8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9.0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2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4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2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7.1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3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7.1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3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4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4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1.7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4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0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1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4.8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2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4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2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3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3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4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4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5.35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4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8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1-1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2-01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A商铺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州华昇资产房 (略) 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华房估宇{2022}010号)。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 (略) 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 (1)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挂牌日期:2023-04-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江西南方稀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4,625,6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3-04-07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3PK00002
项目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8栋底层临街15间商铺转让
标的名称: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43.8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9.0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2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4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2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7.1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3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7.13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3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4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4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1.7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4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0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1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4.82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2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4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2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3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3.51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3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6.44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4A商铺转让(转让底价:35.35万元);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7栋04B商铺转让(转让底价:22.8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1-1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2-01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项目简介: (略) 安源区后埠街枫树湾社区文化路步行街还建房8栋01A商铺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州华昇资产房 (略) 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华房估宇{2022}010号)。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 (略) 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 (1)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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