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后旗防洪减灾、河道整治及水源涵养工程弃砂弃石弃土拍卖公告
关于乌拉特后旗防洪减灾、河道整治及水源涵养工程弃砂弃石弃土拍卖公告
拍 卖 公 告
红山口沟
玻璃庙沟
拍 卖 说 明
一、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参加竞买需足额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功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回。
2、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存在失信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报名。
4、竞买者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事业法人需提交事业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竞买申请书,一式两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两份。
(5)办理报名手续时,竞买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二、拍卖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15日内以现金或资产转让的方式一次性交纳拍卖总价款(转让资产的范围及价款须经委托方认可)。
2、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方负责移交,买受人自费采挖加工、堆放装运,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土地、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取水用水、道路交通等相关手续,并取得环保、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批复文件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加工和拉运。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之前必须将所拍标的物全部售出或运往其他地区。装运加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有关部门和委托方的管理,合理布局采挖区和加工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加工和堆放原材料,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洪度汛措施,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否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指定的界址范围和工程建设要求,采挖工程弃砂,严禁滥采乱挖、偷挖盗采或超采少采,采挖结束时,需达到委托方的施工要求。
5、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市、旗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装运加工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自然保护区等因素造成装运加工无法实施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赔偿。
7、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9、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全天展示,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可向委托人和拍卖人咨询或现场踏勘。
10、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最终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的约定为准。
11、买受人成交后,必须在乌拉特后 (略) ,与委托方对接相关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竞买时间及地点
1、竞买人获取拍卖公告后需向拍卖人提交竞买书面申请,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5时止。
2、竞买人在公告期间需通过审核方可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公司在竞买申请截止日确认竞买人竞买资格。
3、竞买人持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汇款单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于2023年4月5日15时前至临河区滨河 (略) 场二楼内 (略) 办公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买号牌,无号牌者无竞拍权。
4、拍卖会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10时整。
5、拍卖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联系人:付美燕
7、联系电话:0478-*
* *
四、确定买受人
本次公开拍卖乌拉特后旗防洪减灾、河道整治及水源涵养工程弃砂、弃石、弃土采用由低到高的竞拍方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五、拍卖保证金打款账户
账户名称:内 (略)
账号:**
行号:*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拍 卖 公 告
红山口沟
玻璃庙沟
拍 卖 说 明
一、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参加竞买需足额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功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如数退回。
2、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存在失信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报名。
4、竞买者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事业法人需提交事业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竞买申请书,一式两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两份。
(5)办理报名手续时,竞买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二、拍卖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15日内以现金或资产转让的方式一次性交纳拍卖总价款(转让资产的范围及价款须经委托方认可)。
2、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方负责移交,买受人自费采挖加工、堆放装运,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土地、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取水用水、道路交通等相关手续,并取得环保、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批复文件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加工和拉运。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之前必须将所拍标的物全部售出或运往其他地区。装运加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有关部门和委托方的管理,合理布局采挖区和加工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加工和堆放原材料,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洪度汛措施,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否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指定的界址范围和工程建设要求,采挖工程弃砂,严禁滥采乱挖、偷挖盗采或超采少采,采挖结束时,需达到委托方的施工要求。
5、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可供装运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标的物装运加工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自治区、市、旗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装运加工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自然保护区等因素造成装运加工无法实施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赔偿。
7、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物质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隐患等承担担保责任,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8、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9、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全天展示,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可向委托人和拍卖人咨询或现场踏勘。
10、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最终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的约定为准。
11、买受人成交后,必须在乌拉特后 (略) ,与委托方对接相关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竞买时间及地点
1、竞买人获取拍卖公告后需向拍卖人提交竞买书面申请,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5时止。
2、竞买人在公告期间需通过审核方可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拍卖公司在竞买申请截止日确认竞买人竞买资格。
3、竞买人持缴纳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履约保证金汇款单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于2023年4月5日15时前至临河区滨河 (略) 场二楼内 (略) 办公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买号牌,无号牌者无竞拍权。
4、拍卖会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10时整。
5、拍卖地点:内蒙 (略) 乌拉特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联系人:付美燕
7、联系电话: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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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买受人
本次公开拍卖乌拉特后旗防洪减灾、河道整治及水源涵养工程弃砂、弃石、弃土采用由低到高的竞拍方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五、拍卖保证金打款账户
账户名称:内 (略)
账号:**
行号:*
开户行名称:乌拉特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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