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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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 (略)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 (略)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土资房办发〔2018〕20号),现对《青 (略)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4月2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意见表接收截止时间为**日。

  通讯地址: (略) 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A座411

  邮编:*

  联系人:刘志扬联系电话:0532-*

  邮箱:*@*ttp://**

   (略)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日

  青 (略)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rar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 (略)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 (略)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土资房办发〔2018〕20号),现对《青 (略)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日起至4月2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意见表接收截止时间为**日。

  通讯地址: (略) 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A座411

  邮编:*

  联系人:刘志扬联系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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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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