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拍卖项目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拍卖项目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拍卖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单位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参考价:元 |
1 | 综合用房 | 8平方米*14间 | 平方米 | 22,400.00 |
2 | 日光棚 | 113座*400平方米 | 平方米 | 135,600.00 |
3 | 100A变压器 | 1台 | 个 | 500.00 |
4 | 钢架观光棚 | 860平方米 | 平方米 | 4,300.00 |
5 | 钢架大棚 | 97座*360平方米 | 平方米 | 69,840.00 |
合计 | *.00 |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3年4月8日至4月16日17时止;
展示地点:镇原县城。
三、拍卖时间:2023年 4月 17日 15时00分。
四、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大厅。
五、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六、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 4月 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 4月 16日 17时0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获取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初次注册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买保证金:*万元整。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拍卖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竞买人在完成拍卖文件下载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有产权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竞买人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详见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咨询电话:0934-*(保证金缴纳)。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16日17时(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八、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拍卖资料仅供参考。
2、拍卖标的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竞得人需在拍卖成交两日内到委托方办理缴纳事宜。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拉运完毕且将现场清理干净后,全额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竞得人违约行为或发生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扣除。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成交标的拆卸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拍卖标的在标的存放地进行交付,竞得人负责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搬移、装卸及拉运过程中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拍卖人: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路盼
联系电话:0934-*
2、联系地址: (略) 西峰区朔州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
联系人 :司先生 (0934)*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4月 6日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拍卖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单位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参考价:元 |
1 | 综合用房 | 8平方米*14间 | 平方米 | 22,400.00 |
2 | 日光棚 | 113座*400平方米 | 平方米 | 135,600.00 |
3 | 100A变压器 | 1台 | 个 | 500.00 |
4 | 钢架观光棚 | 860平方米 | 平方米 | 4,300.00 |
5 | 钢架大棚 | 97座*360平方米 | 平方米 | 69,840.00 |
合计 | *.00 |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3年4月8日至4月16日17时止;
展示地点:镇原县城。
三、拍卖时间:2023年 4月 17日 15时00分。
四、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大厅。
五、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六、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 4月 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 4月 16日 17时0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获取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初次注册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买保证金:*万元整。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拍卖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竞买人在完成拍卖文件下载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有产权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竞买人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详见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咨询电话:0934-*(保证金缴纳)。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16日17时(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八、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拍卖资料仅供参考。
2、拍卖标的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竞得人需在拍卖成交两日内到委托方办理缴纳事宜。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拉运完毕且将现场清理干净后,全额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竞得人违约行为或发生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扣除。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成交标的拆卸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拍卖标的在标的存放地进行交付,竞得人负责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搬移、装卸及拉运过程中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拍卖人: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路盼
联系电话:0934-*
2、联系地址: (略) 西峰区朔州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
联系人 :司先生 (0934)*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4月 6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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