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CQJY23-58-3真如自动胶装机
GXCQJY23-58-3真如自动胶装机
GXCQJY23-58-3 真如自动胶装机 |
标的名称 | GXCQJY23-58-3 真如自动胶装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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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3GX* | 挂牌价格 | 1.3248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31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07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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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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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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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转让方承诺 | ||||||||||||||||||
—— | ||||||||||||||||||
转让方简况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24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按约定履行《搬迁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后,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搬迁押金由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4.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7.设备搬迁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并保持搬迁现场的整洁,否则搬迁押金不予退回。 8.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搬迁押金由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若受让方违反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约定的,或因受让方原因无故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则无权要求退回搬迁押金;若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资产转让合同的,搬迁押金通过交易所无息退还受让方,但产权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9.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验确认书。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需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迁及办理相关手续,搬迁费用及安全自理。 标的查看时间:查看标的前请提前与交易所联系 查看标的联系人:杜晶晶,联系电话:077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电话:0771-*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4-07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7793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指定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履行上述文件规定义务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3.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由交易所根据《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留下的账户信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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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其他方式(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GXCQJY23-58-3 真如自动胶装机 |
标的名称 | GXCQJY23-58-3 真如自动胶装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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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2023GX* | 挂牌价格 | 1.3248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31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07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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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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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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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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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24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按约定履行《搬迁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后,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搬迁押金由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4.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7.设备搬迁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并保持搬迁现场的整洁,否则搬迁押金不予退回。 8.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转让方书面通知交易所,搬迁押金由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若受让方违反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约定的,或因受让方原因无故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则无权要求退回搬迁押金;若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资产转让合同的,搬迁押金通过交易所无息退还受让方,但产权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9.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验确认书。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需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迁及办理相关手续,搬迁费用及安全自理。 标的查看时间:查看标的前请提前与交易所联系 查看标的联系人:杜晶晶,联系电话:077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电话:0771-*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5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4-07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7793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指定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履行上述文件规定义务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3.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由交易所根据《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留下的账户信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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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其他方式(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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