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废旧钢结构拍卖公告
地上废旧钢结构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0日
(略) 马渚镇姚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 (略) 行政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NC2023-18
二、项目名称: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拍卖
三、标的概况:位于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自行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转让范围仅限于地上废旧钢结构,不包括土地、设施设备、地下基础);起拍价: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风险):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买受人在获取标的物时(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清理等作业)须严
格按照相关行业资格要求实施。(买受人须在施工前向委托人提供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承诺书,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二)提交资料:
1、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2、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竞买人身份证;
(2)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23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
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账号:*6163
用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G409)窗口(裙楼乘坐5号门电梯到4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3日止
七、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必须到场拍卖,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九、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买受人须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略) 支付买受佣金(收费标准具体见下表),然后于2023年5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
买受佣金收费标准
计费基础 | 分档费率(%) | 单个项目上限 |
20万以下 | 总额控制,代理费最高不超过0.2万元 | 8万元 |
20万—50万(含) | 1.0 | |
50万—100万(含) | 0.8 | |
100万-500万(含) | 0.5 | |
500万-1000万(含) | 0.3 | |
1000万以上 | 0.1 |
注:1、收费标准出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余农产交[2021]号);
2、计费基础:拍卖成交价;
3、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
4、举例说明:如拍卖成交价为120万元,则买受人应支付买受佣金为:0.2+30×1%+50×0.8%+20×0.5%=1万元,即10000元。
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姚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马渚支行;账号:*10)。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号:*6163)。
本公司仅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人仅提供往来款收据。
十、标的物交付
(一)标的物实物交付时间: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进行实物交付,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交付。
(二)交付后,买受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拆除及搬运工作。
十一、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分网);
(二) (略) 网站;
(三)《余姚日报》;
(四)标的物所在地、姚家村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四、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网络拍卖方式, (略) 咨询。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舜水北路16号
(略)
2023年4月10日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0日
(略) 马渚镇姚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 (略) 行政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NC2023-18
二、项目名称: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拍卖
三、标的概况:位于 (略) 低效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废旧钢结构(自行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转让范围仅限于地上废旧钢结构,不包括土地、设施设备、地下基础);起拍价: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特别提示(风险):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
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买受人在获取标的物时(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清理等作业)须严
格按照相关行业资格要求实施。(买受人须在施工前向委托人提供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承诺书,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二)提交资料:
1、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2、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竞买人身份证;
(2)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23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
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账号:*6163
用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G409)窗口(裙楼乘坐5号门电梯到4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3日止
七、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必须到场拍卖,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九、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买受人须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4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略) 支付买受佣金(收费标准具体见下表),然后于2023年5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与委托人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
买受佣金收费标准
计费基础 | 分档费率(%) | 单个项目上限 |
20万以下 | 总额控制,代理费最高不超过0.2万元 | 8万元 |
20万—50万(含) | 1.0 | |
50万—100万(含) | 0.8 | |
100万-500万(含) | 0.5 | |
500万-1000万(含) | 0.3 | |
1000万以上 | 0.1 |
注:1、收费标准出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余农产交[2021]号);
2、计费基础:拍卖成交价;
3、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
4、举例说明:如拍卖成交价为120万元,则买受人应支付买受佣金为:0.2+30×1%+50×0.8%+20×0.5%=1万元,即10000元。
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账户(户名: (略) 马渚镇姚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马渚支行;账号:*10)。
(略) 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号:*6163)。
本公司仅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委托人仅提供往来款收据。
十、标的物交付
(一)标的物实物交付时间: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进行实物交付,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交付。
(二)交付后,买受人须在1个月内完成拆除及搬运工作。
十一、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或《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或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款项等行为的,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物,属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再次拍卖时的该买受人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委托人提供的《 (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合同(样本)》为准,竞买人须自愿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分网);
(二) (略) 网站;
(三)《余姚日报》;
(四)标的物所在地、姚家村村务公开栏张贴。
十四、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网络拍卖方式, (略) 咨询。
十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舜水北路16号
(略)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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