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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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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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青旅新疆国 (略)
转让比例:46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中 (略)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1450.0728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2023-4-1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交易价款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就剩余价款及利息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决议的全部内容(置于北交所备查)。 (6)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的义务。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50.0728万元。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46%股权,转让底价为1307.9088万元;中青旅新疆国 (略) 转让标的企业5%股权,转让底价为142.164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股权溢价由各转让方按各自转让底价所占本项目转让底价比例分配。 2、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23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518万元);中青旅新疆国 (略) 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25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65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剩余未缴纳的资本金应于2049年5月20日前缴纳。上述剩余未缴纳的资本金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78E20A0X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31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1,340.05利润总额(上年度):-229.26净利润(上年度):-179.43
资产总额(上年度):8,790.51负债总额(上年度):6,162.0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2,628.42
审计机构: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2023-2-28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99.26利润总额:-163.5净利润:-163.4
资产总额:8,645.87负债总额:6,181.55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464.31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新疆文化 (略) 49
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46
中青旅新疆国 (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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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青旅新疆国 (略)
转让比例:46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中 (略)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1450.0728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2023-4-1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交易价款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就剩余价款及利息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决议的全部内容(置于北交所备查)。 (6)本方若成为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的义务。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50.0728万元。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46%股权,转让底价为1307.9088万元;中青旅新疆国 (略) 转让标的企业5%股权,转让底价为142.164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股权溢价由各转让方按各自转让底价所占本项目转让底价比例分配。 2、中青旅资产运营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23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518万元);中青旅新疆国 (略) 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25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65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剩余未缴纳的资本金应于2049年5月20日前缴纳。上述剩余未缴纳的资本金由受让方承担。 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中青旅交建旅游产业发展(新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78E20A0X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31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1,340.05利润总额(上年度):-229.26净利润(上年度):-179.43
资产总额(上年度):8,790.51负债总额(上年度):6,162.0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2,628.42
审计机构: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2023-2-28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99.26利润总额:-163.5净利润:-163.4
资产总额:8,645.87负债总额:6,181.55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464.31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新疆文化 (略)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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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新疆国 (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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