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煌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组成的资产包。
新疆煌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组成的资产包。
关于 (略)
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受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略) 所 (略) (略) 51%股权。
本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截至2023年3月20日, (略) (略) 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L |
法定代表人 | 陈廷信 |
公司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6-4-19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营业期限 | 2006-4-19 至无固定期限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21号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金属及非金属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略) | 1020 | 51% |
刘福兴 | 840 | 42% |
沈晓琳 | 100 | 5% |
徐希明 | 40 | 2% |
(3)经审计,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负债总额为227,961,093.89元。
经评估,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3,135.91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2,796.1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39.80万元。
(4)该股权取得情况披露(重要提示):
(略) 、刘建军、沈晓琳于2012年12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 (略) 向新疆煌金借款6000万元,刘建军承担担保责任。刘建军同 (略) 55%股权,沈晓琳同 (略) 5%股权,共计60%股权质押给新疆煌金, (略) 归还全部借款前,未经新疆煌金同意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否则有权要求立即归还欠款,并支付罚息,新疆 (略) 的所有股份。另约定刘建军在购得第三方(杨华、张隆义各20%)的股份后, (略) 现有的注册资本金为计算基准接受新疆煌金的增资或收购,增资扩股或收购完成后,新疆煌金持股51%,其他持股合计49%。
2013年4月7日,安顺公司(刘建军)与新疆煌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建 (略) 51%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新疆煌金,在安顺公司经营取得收益后,优先偿还新疆煌金6500万元借款。另《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新疆煌金收购刘建军持有的股份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能单独对外转让,如单独转让则新疆煌金只能以回赠 (略) (刘建军)。
因此, (略) 的股权, (略) (刘建军)的债权附条件、零股权转让价款受让而来。
注:
注:
煌金公司对6000万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提起诉讼并依据判决[案号:(2018)鄂02民初158号]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鄂02执315号],因刘建军、刘福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注:经管理人向新疆煌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该笔款项属于新疆煌金与 (略) 共同投资开发长乐山石灰石矿项目所付出资金。另据了解,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注:该债权无法联系到债务人进行催收,且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购置日期 |
1 | 发电机组-星光100KW | 100KW;6BTA5.9-G2 | (略) | 1 | 2011/9/24 |
2 | 发电机组-星光50KW | 50KW;4BTA3.9-G2 | (略) | 1 | 2011/9/24 |
3 | 发电机组-星光1200KW | 1200KW;KTA50-G8 | (略) | 1 | 2011/9/24 |
4 | 全站仪 | GPT-7502 | TOPCON | 1 | 2009/11/5 |
5 | 测斜仪 | 1 | 2009/11/5 | ||
6 | 快速分析仪 | NITON XL3T | 赛默飞世尔THERMO | 1 | 2009/11/5 |
7 | 棱镜 | 2 | 2009/11/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存放于喀什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及家具 | |||
1 | 台式电脑 | 台 | 4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电视机 | 台 | 2 |
4 | 家具 | 台 | 1 |
5 | 洗衣机 | 台 | 1 |
6 | 增值税开票系统 | 台 | 1 |
其他设备 |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复印机 | 台 | 1 |
注:除上表所列的 (略) 外的其他设备,存放于新疆喀 (略) (略) ,具体以现场实物交接为主。
以上资产包:
起拍价:*.75元; 保证金:4,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公告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买者报名参加拍卖视为对本公告的所有内容表示认可。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可以就拍卖物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股权类、债权类拍卖物不组织看样,实物资产类的拍卖物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咨询时间:10:3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
五、竞价方式:
六、特别提醒:
(1)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债权支持性文件有限,对外债权可能已经消灭、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不排除可能存在或面临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及风险的情形。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法院监督电话:0998-*
管理人联系方式:*/胡律师
项目主管咨询电话:0991-* */周经理
2023年4月10日
关于 (略)
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受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略) 所 (略) (略) 51%股权。
本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截至2023年3月20日, (略) (略) 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L |
法定代表人 | 陈廷信 |
公司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6-4-19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营业期限 | 2006-4-19 至无固定期限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21号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金属及非金属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略) | 1020 | 51% |
刘福兴 | 840 | 42% |
沈晓琳 | 100 | 5% |
徐希明 | 40 | 2% |
(3)经审计,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负债总额为227,961,093.89元。
经评估,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3,135.91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2,796.1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39.80万元。
(4)该股权取得情况披露(重要提示):
(略) 、刘建军、沈晓琳于2012年12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 (略) 向新疆煌金借款6000万元,刘建军承担担保责任。刘建军同 (略) 55%股权,沈晓琳同 (略) 5%股权,共计60%股权质押给新疆煌金, (略) 归还全部借款前,未经新疆煌金同意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否则有权要求立即归还欠款,并支付罚息,新疆 (略) 的所有股份。另约定刘建军在购得第三方(杨华、张隆义各20%)的股份后, (略) 现有的注册资本金为计算基准接受新疆煌金的增资或收购,增资扩股或收购完成后,新疆煌金持股51%,其他持股合计49%。
2013年4月7日,安顺公司(刘建军)与新疆煌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建 (略) 51%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新疆煌金,在安顺公司经营取得收益后,优先偿还新疆煌金6500万元借款。另《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新疆煌金收购刘建军持有的股份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能单独对外转让,如单独转让则新疆煌金只能以回赠 (略) (刘建军)。
因此, (略) 的股权, (略) (刘建军)的债权附条件、零股权转让价款受让而来。
注:
注:
煌金公司对6000万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提起诉讼并依据判决[案号:(2018)鄂02民初158号]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鄂02执315号],因刘建军、刘福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注:经管理人向新疆煌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该笔款项属于新疆煌金与 (略) 共同投资开发长乐山石灰石矿项目所付出资金。另据了解,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注:该债权无法联系到债务人进行催收,且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购置日期 |
1 | 发电机组-星光100KW | 100KW;6BTA5.9-G2 | (略) | 1 | 2011/9/24 |
2 | 发电机组-星光50KW | 50KW;4BTA3.9-G2 | (略) | 1 | 2011/9/24 |
3 | 发电机组-星光1200KW | 1200KW;KTA50-G8 | (略) | 1 | 2011/9/24 |
4 | 全站仪 | GPT-7502 | TOPCON | 1 | 2009/11/5 |
5 | 测斜仪 | 1 | 2009/11/5 | ||
6 | 快速分析仪 | NITON XL3T | 赛默飞世尔THERMO | 1 | 2009/11/5 |
7 | 棱镜 | 2 | 2009/11/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存放于喀什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及家具 | |||
1 | 台式电脑 | 台 | 4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电视机 | 台 | 2 |
4 | 家具 | 台 | 1 |
5 | 洗衣机 | 台 | 1 |
6 | 增值税开票系统 | 台 | 1 |
其他设备 |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复印机 | 台 | 1 |
注:除上表所列的 (略) 外的其他设备,存放于新疆喀 (略) (略) ,具体以现场实物交接为主。
以上资产包:
起拍价:*.75元; 保证金:4,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公告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买者报名参加拍卖视为对本公告的所有内容表示认可。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可以就拍卖物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股权类、债权类拍卖物不组织看样,实物资产类的拍卖物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咨询时间:10:3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
五、竞价方式:
六、特别提醒:
(1)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债权支持性文件有限,对外债权可能已经消灭、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不排除可能存在或面临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及风险的情形。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法院监督电话:0998-*
管理人联系方式:*/胡律师
项目主管咨询电话:0991-* */周经理
2023年4月10日
关于 (略)
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受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略) 所 (略) (略) 51%股权。
本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截至2023年3月20日, (略) (略) 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L |
法定代表人 | 陈廷信 |
公司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6-4-19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营业期限 | 2006-4-19 至无固定期限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21号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金属及非金属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略) | 1020 | 51% |
刘福兴 | 840 | 42% |
沈晓琳 | 100 | 5% |
徐希明 | 40 | 2% |
(3)经审计,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负债总额为227,961,093.89元。
经评估,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3,135.91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2,796.1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39.80万元。
(4)该股权取得情况披露(重要提示):
(略) 、刘建军、沈晓琳于2012年12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 (略) 向新疆煌金借款6000万元,刘建军承担担保责任。刘建军同 (略) 55%股权,沈晓琳同 (略) 5%股权,共计60%股权质押给新疆煌金, (略) 归还全部借款前,未经新疆煌金同意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否则有权要求立即归还欠款,并支付罚息,新疆 (略) 的所有股份。另约定刘建军在购得第三方(杨华、张隆义各20%)的股份后, (略) 现有的注册资本金为计算基准接受新疆煌金的增资或收购,增资扩股或收购完成后,新疆煌金持股51%,其他持股合计49%。
2013年4月7日,安顺公司(刘建军)与新疆煌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建 (略) 51%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新疆煌金,在安顺公司经营取得收益后,优先偿还新疆煌金6500万元借款。另《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新疆煌金收购刘建军持有的股份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能单独对外转让,如单独转让则新疆煌金只能以回赠 (略) (刘建军)。
因此, (略) 的股权, (略) (刘建军)的债权附条件、零股权转让价款受让而来。
注:
注:
煌金公司对6000万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提起诉讼并依据判决[案号:(2018)鄂02民初158号]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鄂02执315号],因刘建军、刘福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注:经管理人向新疆煌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该笔款项属于新疆煌金与 (略) 共同投资开发长乐山石灰石矿项目所付出资金。另据了解,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注:该债权无法联系到债务人进行催收,且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购置日期 |
1 | 发电机组-星光100KW | 100KW;6BTA5.9-G2 | (略) | 1 | 2011/9/24 |
2 | 发电机组-星光50KW | 50KW;4BTA3.9-G2 | (略) | 1 | 2011/9/24 |
3 | 发电机组-星光1200KW | 1200KW;KTA50-G8 | (略) | 1 | 2011/9/24 |
4 | 全站仪 | GPT-7502 | TOPCON | 1 | 2009/11/5 |
5 | 测斜仪 | 1 | 2009/11/5 | ||
6 | 快速分析仪 | NITON XL3T | 赛默飞世尔THERMO | 1 | 2009/11/5 |
7 | 棱镜 | 2 | 2009/11/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存放于喀什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及家具 | |||
1 | 台式电脑 | 台 | 4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电视机 | 台 | 2 |
4 | 家具 | 台 | 1 |
5 | 洗衣机 | 台 | 1 |
6 | 增值税开票系统 | 台 | 1 |
其他设备 |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复印机 | 台 | 1 |
注:除上表所列的 (略) 外的其他设备,存放于新疆喀 (略) (略) ,具体以现场实物交接为主。
以上资产包:
起拍价:*.75元; 保证金:4,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公告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买者报名参加拍卖视为对本公告的所有内容表示认可。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可以就拍卖物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股权类、债权类拍卖物不组织看样,实物资产类的拍卖物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咨询时间:10:3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
五、竞价方式:
六、特别提醒:
(1)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债权支持性文件有限,对外债权可能已经消灭、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不排除可能存在或面临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及风险的情形。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法院监督电话:0998-*
管理人联系方式:*/胡律师
项目主管咨询电话:0991-* */周经理
2023年4月10日
关于 (略)
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受 (略) 管理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3年4月26日16时至2023年4月27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略) 所 (略) (略) 51%股权。
本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截至2023年3月20日, (略) (略) 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L |
法定代表人 | 陈廷信 |
公司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6-4-19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营业期限 | 2006-4-19 至无固定期限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21号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金属及非金属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略) | 1020 | 51% |
刘福兴 | 840 | 42% |
沈晓琳 | 100 | 5% |
徐希明 | 40 | 2% |
(3)经审计,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负债总额为227,961,093.89元。
经评估,安顺公司截至2021年6月7日,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3,135.91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22,796.1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39.80万元。
(4)该股权取得情况披露(重要提示):
(略) 、刘建军、沈晓琳于2012年12月28日签订借款协议, (略) 向新疆煌金借款6000万元,刘建军承担担保责任。刘建军同 (略) 55%股权,沈晓琳同 (略) 5%股权,共计60%股权质押给新疆煌金, (略) 归还全部借款前,未经新疆煌金同意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否则有权要求立即归还欠款,并支付罚息,新疆 (略) 的所有股份。另约定刘建军在购得第三方(杨华、张隆义各20%)的股份后, (略) 现有的注册资本金为计算基准接受新疆煌金的增资或收购,增资扩股或收购完成后,新疆煌金持股51%,其他持股合计49%。
2013年4月7日,安顺公司(刘建军)与新疆煌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建 (略) 51%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新疆煌金,在安顺公司经营取得收益后,优先偿还新疆煌金6500万元借款。另《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新疆煌金收购刘建军持有的股份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能单独对外转让,如单独转让则新疆煌金只能以回赠 (略) (刘建军)。
因此, (略) 的股权, (略) (刘建军)的债权附条件、零股权转让价款受让而来。
注:
注:
煌金公司对6000万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提起诉讼并依据判决[案号:(2018)鄂02民初158号]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鄂02执315号],因刘建军、刘福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注:经管理人向新疆煌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该笔款项属于新疆煌金与 (略) 共同投资开发长乐山石灰石矿项目所付出资金。另据了解,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注:该债权无法联系到债务人进行催收,且该债权在新疆煌金破产受理前超过三年未进行过催收,存在已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提起诉讼则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购置日期 |
1 | 发电机组-星光100KW | 100KW;6BTA5.9-G2 | (略) | 1 | 2011/9/24 |
2 | 发电机组-星光50KW | 50KW;4BTA3.9-G2 | (略) | 1 | 2011/9/24 |
3 | 发电机组-星光1200KW | 1200KW;KTA50-G8 | (略) | 1 | 2011/9/24 |
4 | 全站仪 | GPT-7502 | TOPCON | 1 | 2009/11/5 |
5 | 测斜仪 | 1 | 2009/11/5 | ||
6 | 快速分析仪 | NITON XL3T | 赛默飞世尔THERMO | 1 | 2009/11/5 |
7 | 棱镜 | 2 | 2009/11/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存放于喀什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及家具 | |||
1 | 台式电脑 | 台 | 4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电视机 | 台 | 2 |
4 | 家具 | 台 | 1 |
5 | 洗衣机 | 台 | 1 |
6 | 增值税开票系统 | 台 | 1 |
其他设备 |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2 | 打印机 | 台 | 2 |
3 | 复印机 | 台 | 1 |
注:除上表所列的 (略) 外的其他设备,存放于新疆喀 (略) (略) ,具体以现场实物交接为主。
以上资产包:
起拍价:*.75元; 保证金:4,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元;
二、公告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买者报名参加拍卖视为对本公告的所有内容表示认可。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可以就拍卖物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股权类、债权类拍卖物不组织看样,实物资产类的拍卖物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咨询时间:10:3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
五、竞价方式:
六、特别提醒:
(1)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债权支持性文件有限,对外债权可能已经消灭、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不排除可能存在或面临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及风险的情形。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法院监督电话:0998-*
管理人联系方式:*/胡律师
项目主管咨询电话:0991-* */周经理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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