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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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

(公告文号:赣国土资网交矿[2023]FC001号)

根据《 (略)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南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土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临川区南门路60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土地交易中心

场所: (略) 临川区南门路60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城县河塘矿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粘土

地理位置:南城县上塘镇黄家村

面积:0.205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00*.00
2*.43*.80
3*.60*.12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91*.17
10*.76*.02
11*.00*.00
12*.00*.00
13*.23*.78
14*.50*.94
15*.00*.00
16*.48*.68
17*.00*.00
18*.00*.00
19*.00*.00
20*.00*.00
*178.61115

资源储量:地质储量:502.1万吨。

开采标高:178.61米至11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三合一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三合一方案边开采边治理,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3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二)凡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 (三)资格审核采取资格后审,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须持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21日

网上地址:http://**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http://**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3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具体 (略) 门户网站htts:/www.http://**查询。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设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 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3、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79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本次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10日

(公告文号:赣国土资网交矿[2023]FC001号)

根据《 (略)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南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土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临川区南门路60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土地交易中心

场所: (略) 临川区南门路60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城县河塘矿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粘土

地理位置:南城县上塘镇黄家村

面积:0.205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00*.00
2*.43*.80
3*.60*.12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91*.17
10*.76*.02
11*.00*.00
12*.00*.00
13*.23*.78
14*.50*.94
15*.00*.00
16*.48*.68
17*.00*.00
18*.00*.00
19*.00*.00
20*.00*.00
*178.61115

资源储量:地质储量:502.1万吨。

开采标高:178.61米至11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三合一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三合一方案边开采边治理,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3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二)凡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 (三)资格审核采取资格后审,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须持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21日

网上地址:http://**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http://**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3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具体 (略) 门户网站htts:/www.http://**查询。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设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 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3、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79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本次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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