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朝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3NM1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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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朝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3NM1000039)

标的名称伊金霍洛旗 (略) 40%股权转让
标的编号N0109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2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0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 (略)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伊旗乌兰木伦村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李慧兵
成立时间1999/01/27注册资本+币种*.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757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内蒙古 (略) 60
2 (略) 同圆资本 (略) 40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909.09597-909.09597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253.*1384.*-131.*
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新广为会计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2/280-186.*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9633.365278551.*1108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3/030-186.*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9633.365278551.*1108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971.*
评估基准日2023-03-03
评估机构内蒙古中启正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杭锦旗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23480.*8551.*14929.*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同圆资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0PRY974L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 (略) ·杭锦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同圆资本 (略) 董事会的相关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杭锦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信息披露的法律意见》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 (略) 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股权为2022年3月20日中共杭锦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有关要求,移交至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转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运营管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81万元,实收资本181万元(股东内蒙古 (略) 出资108.6万元,持股比例为 60%,转让 (略) 同圆资本 (略) 出资72.4万元,持股比例为40%)。

4、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若标的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 (略) (略) 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7、依据《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3月3日伊金霍洛旗 (略) 共计负债为8551.43万元,股东已将注册资本金按股比实缴,依据《公司法》, (略) 的股东以其认 (略) 承担责任,股东均已完成出资转让方不承担出资额以外的责任。

8、依据《法律意见》,伊金霍洛旗 (略) (略) (略) 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案号为(2023)苏0904执925号,执行标地金额7056.54万元。将作为保证人的伊 (略) (略) 列为了被执行人。依据《公司法》, (略) 的股东以其认 (略) 承担责任,原股东均已完成出资。

9、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71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 (略) 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标挂牌价或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2 00:00:00至2023-05-10 23:59:59
报名手续

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10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成交价5%差额累进递减方式收取,具体参照中心收费办法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赵耀梅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技术支持李丽云*
其 他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标的名称伊金霍洛旗 (略) 40%股权转让
标的编号N0109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2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0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 (略)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伊旗乌兰木伦村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李慧兵
成立时间1999/01/27注册资本+币种*.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757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内蒙古 (略) 60
2 (略) 同圆资本 (略) 40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909.09597-909.09597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253.*1384.*-131.*
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新广为会计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2/280-186.*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9633.365278551.*1108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3/030-186.*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9633.365278551.*1108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971.*
评估基准日2023-03-03
评估机构内蒙古中启正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杭锦旗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23480.*8551.*14929.*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同圆资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0PRY974L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 (略) ·杭锦旗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同圆资本 (略) 董事会的相关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杭锦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信息披露的法律意见》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 (略) 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股权为2022年3月20日中共杭锦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有关要求,移交至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转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运营管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81万元,实收资本181万元(股东内蒙古 (略) 出资108.6万元,持股比例为 60%,转让 (略) 同圆资本 (略) 出资72.4万元,持股比例为40%)。

4、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若标的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 (略) (略) 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7、依据《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3月3日伊金霍洛旗 (略) 共计负债为8551.43万元,股东已将注册资本金按股比实缴,依据《公司法》, (略) 的股东以其认 (略) 承担责任,股东均已完成出资转让方不承担出资额以外的责任。

8、依据《法律意见》,伊金霍洛旗 (略) (略) (略) 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案号为(2023)苏0904执925号,执行标地金额7056.54万元。将作为保证人的伊 (略) (略) 列为了被执行人。依据《公司法》, (略) 的股东以其认 (略) 承担责任,原股东均已完成出资。

9、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71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 (略) 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标挂牌价或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2 00:00:00至2023-05-10 23:59:59
报名手续

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10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成交价5%差额累进递减方式收取,具体参照中心收费办法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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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赵耀梅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技术支持李丽云*
其 他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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