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公开转让项目
【交易公告】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公开转让项目
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公开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41 | 挂牌价格(元) | 475,500.00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该标的是由船舶改造而来,共计7艘,包括随船装配的机器设备、其他船用备品备件等,不包括船舶运营的专项经营权等其他无形资产。该标的已闲置多年,整体维护状况较差,均不能正常航行,现 (略) 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附近金马码头。 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 |
注册地(住所) | (略) 江南区江西镇西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缀文 | |
开办资金 | / | |
经济类型 | 机关单位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3G | |
经营规模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江南区人民政府 | |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 | 江南区关于扬美水上餐饮设施拆解补偿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江府办纪〔2022〕15号 | |
批准日期 | 2022年3月10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475,5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4.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并于标的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拖运至转让方指定位置(扬美上游中楞渡口)进行拆解,拆解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受让方对标的拆解时,转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受让方对标的拆解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6.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100,000.00元自动转为拆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并未违反拆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拆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7.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实地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实地勘察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实地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察确认书》。 4、查看标的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按要求自行对标的进行搬迁并对标的进行拆解。搬迁并拆解完毕后,要保持搬迁、拆解现场的干净、整洁,搬迁、拆解所涉及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交易所查阅。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4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7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资产转让合同 3、拆迁协议 4、实地勘察确认书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方 | 挂牌终结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赵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地址 |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公开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41 | 挂牌价格(元) | 475,500.00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征收取得的水上餐饮设施一批,该标的是由船舶改造而来,共计7艘,包括随船装配的机器设备、其他船用备品备件等,不包括船舶运营的专项经营权等其他无形资产。该标的已闲置多年,整体维护状况较差,均不能正常航行,现 (略) 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附近金马码头。 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 |
注册地(住所) | (略) 江南区江西镇西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缀文 | |
开办资金 | / | |
经济类型 | 机关单位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3G | |
经营规模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江南区人民政府 | |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 | 江南区关于扬美水上餐饮设施拆解补偿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江府办纪〔2022〕15号 | |
批准日期 | 2022年3月10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475,5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4.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并于标的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拖运至转让方指定位置(扬美上游中楞渡口)进行拆解,拆解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受让方对标的拆解时,转让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受让方对标的拆解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6.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100,000.00元自动转为拆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并未违反拆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拆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7.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实地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实地勘察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实地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察确认书》。 4、查看标的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按要求自行对标的进行搬迁并对标的进行拆解。搬迁并拆解完毕后,要保持搬迁、拆解现场的干净、整洁,搬迁、拆解所涉及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交易所查阅。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4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7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资产转让合同 3、拆迁协议 4、实地勘察确认书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方 | 挂牌终结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赵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地址 |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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