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数控机床研究院车辆转让公告(不含车牌)
江苏省(扬州)数控机床研究院车辆转让公告(不含车牌)
江苏省(扬州)数控机床研究院车辆转让公告(不含车牌)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略) (扬州)数 (略) 车辆转让交易 | |||||||
项目编号 | YZSCQSW*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略) 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扬州)数 (略) | |||||||
标的名称 | YZSCQSW*大众牌SVW71810HJ汽车一辆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 |||||||
保证金金额(元) | 10000.0 | |||||||
标的物概况 | 该车辆购置于2013年9月,车况一般,行驶里程约16万多公里。该车自动挡,真皮座椅,带天窗,全面漆面较好。车辆保险到期日为:2023年9月。年审到期日为2023年9月。 使用性质:非营运。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邗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邗价认证[2023]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邗江区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4月07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标的所有人名称: (略) (扬州)数 (略) 。 | |||||||
挂牌价 | 3.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备查文件 | 1、邗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购置公务用车审批表;< :namespace prefix = o /> 2、 (略) 邗江区科学技术局同意转让的决定; 3、《资产评估报告书》扬邗价认证(2023)6号。 |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 | ||||||
联系人 | 鲁智丹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保证金 |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 |||||||
竞价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10时00分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收费标准 | 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其它 |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江苏省(扬州)数控机床研究院车辆转让公告(不含车牌)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略) (扬州)数 (略) 车辆转让交易 | |||||||
项目编号 | YZSCQSW*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略) 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6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扬州)数 (略) | |||||||
标的名称 | YZSCQSW*大众牌SVW71810HJ汽车一辆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 |||||||
保证金金额(元) | 10000.0 | |||||||
标的物概况 | 该车辆购置于2013年9月,车况一般,行驶里程约16万多公里。该车自动挡,真皮座椅,带天窗,全面漆面较好。车辆保险到期日为:2023年9月。年审到期日为2023年9月。 使用性质:非营运。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邗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邗价认证[2023]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邗江区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4月07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标的所有人名称: (略) (扬州)数 (略) 。 | |||||||
挂牌价 | 3.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备查文件 | 1、邗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购置公务用车审批表;< :namespace prefix = o /> 2、 (略) 邗江区科学技术局同意转让的决定; 3、《资产评估报告书》扬邗价认证(2023)6号。 |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 | ||||||
联系人 | 鲁智丹 |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保证金 |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 |||||||
竞价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10时00分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收费标准 | 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其它 |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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