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桂林公共土出告字[2022]10号
桂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桂林公共土出告字[2022]10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J* | 宗地 面积 | 3570.3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秀峰区琴潭道以西,中隐路以南,秀峰消防支队以东 | ||||
出让年限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1070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 限高 | 12米 | 土地用途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50%) | ||||
容积率 | ≤0.3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
起始价 | 2500万元 | 增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0时00分 | ||||||
备注: | 1、资信(金)证明不少于2500万元。 2、该宗地按规划编号为琴潭组团A6-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57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加油加气站用地(兼容比例<50%) 3、控制指标中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约定条件:
(一)地块出让条件以现状为准。竞得人须自行负责勘验出让地块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并自行解决道路通行、市政设施、市政管网的接驳问题及费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再投入现状标的以外的任何投资费用。
(二)本项目施工建设之前须由竞得人出资、秀峰区人民政府建设完成南侧规划道路(琴潭道至消防支队段),保证周边居民、单位的通行安全与通畅。在规划道路未修建完成前,竞得人须保证现有道路的正常通行。
(三)竞得人须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承接过渡期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21〕10号)的规定,依法依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2年11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1号开标厅(或指定地点)进行。
GJ*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时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略) 自然资源局的授权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挂牌受托代理执行人,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按要求开具资信(金)证明、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竞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宗地编号GJ* (略) 自然资规条〔2021〕5号、市自然资函〔2022〕148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情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和5楼北区
联 系 人:方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3-*
(略) 自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J* | 宗地 面积 | 3570.3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秀峰区琴潭道以西,中隐路以南,秀峰消防支队以东 | ||||
出让年限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1070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 限高 | 12米 | 土地用途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50%) | ||||
容积率 | ≤0.3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
起始价 | 2500万元 | 增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0时00分 | ||||||
备注: | 1、资信(金)证明不少于2500万元。 2、该宗地按规划编号为琴潭组团A6-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57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加油加气站用地(兼容比例<50%) 3、控制指标中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约定条件:
(一)地块出让条件以现状为准。竞得人须自行负责勘验出让地块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并自行解决道路通行、市政设施、市政管网的接驳问题及费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再投入现状标的以外的任何投资费用。
(二)本项目施工建设之前须由竞得人出资、秀峰区人民政府建设完成南侧规划道路(琴潭道至消防支队段),保证周边居民、单位的通行安全与通畅。在规划道路未修建完成前,竞得人须保证现有道路的正常通行。
(三)竞得人须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承接过渡期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21〕10号)的规定,依法依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2年11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1号开标厅(或指定地点)进行。
GJ*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时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略) 自然资源局的授权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挂牌受托代理执行人,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按要求开具资信(金)证明、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竞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宗地编号GJ* (略) 自然资规条〔2021〕5号、市自然资函〔2022〕148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情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和5楼北区
联 系 人:方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3-*
(略) 自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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